咸淡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就是天灵盖突然被撬开的感觉。

    云知亦拿着手机回到客厅时,顾琳招呼她继续坐下吃番石榴。

    她把陆鸣初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后,想起他在厨房在做饭时似乎有些分身乏术,所以她忍不住提议道:“奶奶,要不我去厨房搭把手?”

    顾琳扶了扶老花镜,干净透明的镜片上有明晃晃的灯光,她笑得祥和又睿智:“不用,厨房是男人们的天地,咱们等着吃就好,快坐下陪我看动画片。”

    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被拉住胳膊的云知亦便顺势坐下。

    “这只粉红色的吹风机可火了,你们年轻人不都喜爱看吗?”

    粉红色的吹风机?

    云知亦下意识抬头往电视机的屏幕望去,伴随着一句‘我是小猪佩奇,这是我的弟弟乔治……’,一只粉红色的卡通猪跳出画面,很是治愈温馨,也很浅显易懂。

    但她现在已经不看动画片了,但是其他年轻人说不准,所以她轻咳了一声,含糊道:“嗯唔,爱看……”

    陆鸣初他们做了五菜一汤,瞧着色香都不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云知亦夹起面前的糖醋排骨,刚塞进口中,一股巨大的咸味充斥口腔,说是青海湖产出的纯盐也不为过,她立刻抽起旁边的纸巾直接吐了,然后握起旁边的果汁灌了一口,才松了一口气。

    陆鸣初注意到她的动作,转头瞧她,不明所以道:“很难吃吗?”

    不应该的,他虽然不经常做饭,但以他平时的手艺,就算不是珍馐佳肴,但也不至于难吃到吐出来。

    这么一想,他直接把筷子伸向那盘菜,但云知亦一把摁住了他的手腕,认真解释道:“也不是难吃,是太咸了,你要吃的话,最好先过一遍清水,”

    他沉吟片刻,很快反应过来他刚刚做菜时做了什么,毫不留情的在心里唾弃自己刚才的分心,不过面上却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那就是这盘菜盐加多了。”

    然后他把那盘菜从她面前移开,才发现自己的手腕被禁锢住了。

    他垂眸瞧去,那只白皙细腻的手搭在他的手腕上,很是好看,也在他的心底荡起一片水花,轻快的,空灵的,又夹杂着青春的躁动。

    云知亦后知后觉的收回手,看见他把那糖醋排骨从面前移开后,很迟疑的没再动筷子。

    “其他的应该没问题。”

    陆鸣初吃了一口面前的小鸡炖蘑菇,再尝一口对面的胡萝卜丝,咸淡都刚好,然后对她点了点头,表示可以吃。

    她谨慎的夹起一盘看起来还算清淡的胡萝卜丝,咸淡是合适的,甚至可以说得上好吃了。她又试了其他菜,也不错,好像那盘像盐巴的糖醋排骨就如同滑铁卢一般的存在,意外罢了。

    不过瞧见胡萝卜,久远的回忆就像发生在昨日,她忍不住问他:“你很喜欢吃胡萝卜?”

    过去种了一地,现在直接自己炒了一盘。

    陆鸣初轻挑浓眉,唇角微微上扬,笑得痞气又清润,他倒是很意外,这么多盘菜里她能一语中的。

    不过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怎么说?”

    云知亦微微侧目瞧着他一脸好奇又意味阑珊的神情,她顿了顿,他是真不知道,她又不能解释那些前世今生的诡谲事件,只能胡诌:“我掐指算出来的。”

    他轻蹙眉,深深瞧了一眼她,看似深沉,好像一眼就看穿她的谎言了,实则在斟酌如何解释,才能既不失风范又能贴合事实,刚要开口之际,却被对面的老爷子抢先了一步。

    陆遂终于从这个话题重找到存在感了,他马上抢在陆鸣初之前说道:“他小时候可爱种些花花草草了,蔬菜也种。”

    “我们屋子后面有一片空地,他就拿来种一些蔬菜,可勤快了,每天按时浇水,时不时松土,但后来那片菜地上只长出了一株胡萝卜,那萝卜的品种就是他炒的这盘,所以从那时起他就有了胡萝卜情节……你是不知道,他当时抱着那株胡萝卜痛哭流涕时,那鼻涕都流到胡萝卜上了,后来洗干净,他抱起来直接啃,还一边抽泣一边啃,嘴里还嚷着‘锄禾日当午,粒粒皆辛苦’……”

    陆鸣初把筷子倒立在桌面上轻叩了几下,动作不缓不慢,似乎在斟酌这话的对错。

    其实老爷子说的也没错,就是渲染了大部分他失败时的狼狈模样,只字不提他后来锲而不舍成功的事情。

    活了十八年,他早就看清形式了,他们陆家人都是一肚子黑水,都不知道往哪儿倒,现在逮到自家人可劲儿霍霍。

    陆鸣初对老爷子的话不置可否,他的目光始终在云知亦的脸上徘徊,她听得一脸认真,月牙眼微微睁大,标致的唇形也跟着张开一条缝,注意力被深深吸引住了。

    不过随着老爷子的生动的描述,她的嘴角微微扬起,眼睛也雪亮雪亮的。

    他见过各种各样的笑,有嘲讽的、赞美的、玩笑的、不屑的……但眼前这个和那些笑都不沾边,很清澈通透,似乎没有别的意味,只是单纯的听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才有感而笑,发自内心的笑。

    云知亦舔了舔嘴角的油渍,笑得愈发张扬,实则很恶劣的联想起陆鸣初那时为什么那么爱惜胡萝卜了,大概是因为他只能种出这个?怎么能不珍惜呢?

    听起来好可怜的样子,她下意识侧目偷瞄他,发现他也在看她。

    他们的视线一触即离,就像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有明亮的火花,亦有灼烧的热意,不是粘稠的暧昧,也不是露骨的调情,倒像是情窦初开时的纯情,恰到好处,正好让人欲罢不能。

    陆鸣初垂眸看着那盘色香味俱全的胡萝卜丝,忽然也低低的笑出了声音,这笑声好像夹杂着风霜雨雪,却又不缺少年人的坦荡,轻叩着某个人的心。

    陆遂瞥见陆鸣初那开怀的笑,他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额前的皱纹挤成川字,不是,心道我搁着说你的糗事呢,这小子乍还笑得跟个二愣子似的?

    他真是越来越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

    所以饭后他打算和顾琳去小河边散步消食,顾琳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回头嘱咐道:“走的时候记得锁门。”

    忙着收拾碗筷的陆鸣初随口应了一声好。

    走出双层平顶房老远后,陆遂他把手负在身后,终于憋不住了:“老太婆,你怎么看?”

    顾琳把老花镜摘下来,掏出布巾擦了擦,态度倒是淡定:“我能怎么看,儿孙自有儿孙福呗。”

    “但我觉得陆鸣初这小子心智还不成熟。”

    “行了,他都已经成年了,我瞧他比你成熟稳得多,也知分寸,而且他们都说是同学了,没准是咱们想多了。”

    莫名被孙子比下去的陆遂粗眉一横,一脸不爽的哼了一声:“当初也不知道是谁死皮赖脸的缠着我,现在又嫌这嫌那的……”

    她把老花镜戴上,眼神有了焦距,非常应景的嫌弃的瞥了他一眼:“谁知道你表里不一,竟然是这副德性。”

    又被插了一刀的陆遂:“……”

    当初确实是顾琳追的陆遂,现在不是都流行一句话‘那时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那时的陆遂尚年轻,长得跟电视前的小鲜肉似的,就像现在的陆鸣初一样。

    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人,惊鸿一瞥胜却人间数景,就卯足了劲儿去追他。

    怎么说呢,她都已经安排好了周密的计划,先从写情书开始,没想到塞了一封情书就把陆遂拿下了,她当时都懵了,这么轻而易举就让他拜倒在了自己的碎花裙下。

    他们在一起后,她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他,是不是谁追他,他都来者不拒。

    他当时气得就跳起来反驳她:“你才来者不拒呢,你全家都来者不拒!”

    不过现在他们是一家,所以他这句话着实有冒犯到陆鸣初他们。

    在一次年前大扫除时,顾琳翻出了一本泛黄褪色得日记,打开一看发现是陆遂的。

    他藏得挺深的,这么多年才被她发现。

    在美德和私心的分岔路口,她缄默一瞬,然后好奇的翻开看了,最后发现其实当年陆遂偷偷暗恋她好久了,所以那天才打扮得特别骚包,然后故意和她撞见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钓系?

    ……

    当然,为了保护陆遂的那点儿虚荣心,顾琳最后把日记本塞回了原地,也没挑明这件事。

    所以他每次说起这件事都是一脸得意洋洋,全然不知顾琳早已看透了一切,还有点想笑。

    陆鸣初用保鲜膜把没吃完的菜封好,然后放进冰箱里。这个冰箱是前两年才买的,所以看起来比其他家具更具有时代感,反而在众多行将就木的器具里脱颖而出了。虽然整体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塞了满满当当的食物,大部分是陆遂做的。

    老爷子别的不说,做饭的手艺倒是一绝,甚至都可以赶超五星级大厨了。

    他记得老爷子的书架上就有好几本菜谱,几乎都被翻烂了,书面的纸沫碎屑都掉了一圈,想来是这些年被磨练出来的。

    陆鸣初的目光在冰箱里巡视一圈,然后借力倚靠在旁边,扭头瞧了一眼正在喂元宝的云知亦:“喝果酒吗?”

    这果酒就是陆遂酿造的,用的是黑葡萄,光是发酵就需要等好久。他喝过,酸酸甜甜,甜而不腻,涩而不苦,给他一种微醺的感觉,连嘴刁的陆禾笙当初喝了一口就找不着西北了,缠着老爷子一段时间,让他多做一点儿,让她带回去,不过老爷子当时并没有如她的意,说是每个星期和他比画画才肯考虑一下。

    陆鸣初笑了笑,看吧,如果想拿乔,那就必须至少持有一个东西,一个让对方欲罢不能的东西,但是他知道,有些东西终究还是要讲究一个心照不宣的默契。

    就像陆禾笙最后也没为了果酒答应老爷子的要求,因为她骨子里的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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