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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前的前一晚,也就是季煜生日前一天,叶栀和父亲打电话,无意间知道一件事情。
季煜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贫困的山村,叶志明那年接手家族事业刚有成就,为了回报社会,便挑了一个小男孩,打算一直资助到大学毕业。
好巧不巧就碰到季煜。
当时也不知道季煜来头这么大,误打误撞就养了十几年。
小时候她和季煜还见过呢。
挂了电话,叶栀心思很沉重。
怪不得呢,怪不得第一次见季煜觉得那么眼熟。
就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原来是小时候。
父亲还说,他们第一次见面,叶栀才十岁,娇生惯养的,季煜捏她脸蛋,还把她捏哭了。
搞的季煜一整晚都不敢睡觉。
她小时候还喜欢叫季煜,煜哥哥。
季煜为什么不告诉她呢?叶栀想,是怕自己觉得这是回报恩情吗?
烦死了。
叶栀翻了个身打算睡觉,结果一夜未眠。
她第一次因为这么个事失眠!
回国的事,她没告诉季煜,昨天打电话给季煜说,今天有事,论文必须写完,有时间再回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栀听到季煜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似乎在侥幸。
她忙,回不去。
十二个小时的飞机,落地时已经是傍晚,叶栀直奔季煜公司。
刚入夏,叶栀穿着凉爽的白色短裤,一件茶色长T恤,遮住了下摆的短裤,看起来像没穿裤子一样。
拖着小型行李箱站在季煜公司前台。
前台小姐姐很温柔,带着耳麦问她,“您好这位小姐,请问您找谁?”
叶栀愣了会儿,决定狐假虎威一次,手“啪”地拍在前台上,声音不算大,但也算有威慑力,“我是你们季总的未婚妻哦!”
那位温柔小姐姐还没说话,另一名前台破口大骂,手指还指着一个方向,“你谁啊就在这里装我们季总未婚妻,人家正宫在哪呢!”
叶栀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明晃晃的大美人,一身粉色的抹胸连衣裙,露出修长白皙的双腿,黑色高跟鞋,脚踝处镶嵌着水晶珠链。
让这个女人看起来格外的漂亮,气质也分外优雅,仿佛童话世界中的公主一般。
本来叶栀只把这个女人当前台的借口,一晃眼,却看见女人手腕上带着的手镯。
是她和季煜一起参加拍卖会时,他拍下的,她家的传家宝。
他的话在她耳旁分外清晰——
“我只是比较喜欢这个镯子,以后想送给我的……妻子?讨她欢心,我觉得,花这几百万还是值得的。”
脑海中又想起,唐川给她发来的电话录音——
“……季煜你他妈别让老子抓住你弱点,对了,叶栀算不算你弱点?”
“当然不是。”
刚听到时,她以为他只是为了保护她。
多可笑,原来她才是那个小丑。
愣神时,叶栀肩膀被猛地一推,“你快出去吧,你这个冒牌货,前天季总订婚的视频你没看吗?笑话,哈哈哈。”
那名温柔的前台小姐姐连忙拽住她的手,拉进前台递给她一件前台外套,“美女,我们季总下来了,他最不喜欢那些女人以未婚妻自诩,你先藏一下,等他走了你再出来!”
叶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上的,可能是小姐姐帮忙吧。
季煜下来后,没有看前台一眼,拿上钥匙看了一眼那个女人就走出大门。
女人娇滴滴地小跑着,后面还有个姑娘跟着叫她小心点,穿着高跟鞋呢。
叶栀看着发了呆,
如果她是未婚妻,那我是什么?
…
…
她彻底失望了。
他没告诉她资助的事,也没告诉她他订婚了……
甚至大费周章把消息封锁,没有一个人告诉她……她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大门,怎么坐上温枝的车回温枝的公寓的。
回到公寓,她说想冲澡,身上出了好多汗。
温枝了解了事情的始末,有些不放心她,“小叶子你可以吗?”
叶栀的嘴唇微微发白,嘴角牵起苍白的笑,“当然可以啦,我就失个恋,被人劈个腿而已,又不是患绝症了。”
“好吧,那你慢点啊。”
浴室内,叶栀蹲在地上,眼泪悄无声息的流出,叶栀不停的擦。
好奇怪,怎么停不下来呢……
为什么会觉得难受呢?
叶栀从浴室出来,换上温枝准备的浴袍。
走到沙发旁,茶几上摆放着刚切好的水果,温枝留了一张便利贴:小叶子你先吃点水果补充能量,我去给你买你最喜欢吃的小学旁的牛肉包,等我哦!
叶栀捏着便利贴笑出来,这个笨蛋,每次叶栀难过的时候都会去找她爱吃的哄她。
叶栀趴在床上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在温枝家里睡了一晚,叶栀手机一直开着机,没有收到一条短信。
任何人的,都没有。
包括季煜。
她觉得很可笑,她好像一直在期待,季煜可以给她打个电话什么的。
白日做梦。
一觉睡到日晒三杆,叶栀觉得心情好了很多,温枝今天没有出去工作,在家里陪着叶栀。
虽然叶栀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脆弱,但怎么说都是一场不小的打击。
第一次恋爱就遇到这么个东西。
烦也得烦死。
叶栀好好洗了把脸,没拿化妆品,在温枝家借用,把哭肿的眼睛画的没有那么明显。
下午,她打了个电话给季煜。
私心杂念还是有的,让他再去海边陪一次自己吧。
就当告别了。
季煜接电话时得知她回国很惊喜,想接她,但被拒绝。
叶栀说直接在海边碰面会省时一点。
半个小时后,海边。
叶栀避开他想牵她的手,避免尴尬,她开口,“季煜,我之前很少这样叫你吧?今天叫你来陪我看海,会耽误你工作吧,说说,是多少钱的项目,看我进厂打一辈子螺丝能不能还完。”
季煜:“没多少,也就不过一个亿。”
她知道季煜存心逗她,笑着说:“你把我卖了我都还不起。”
在海边慢步半个小时,叶栀终于肯坐下来。
傍晚时分,太阳正从空中落下,把远处的海水映照的一片橙红色。
火烧云也好看,赤红缭绕一片,烧人的心尖尖。
海浪不停地拍打着旁边不远处的岩石,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像打雷一样。
叶栀拿出刚捡的贝壳,被她放在外套里。
一兜子都是。
粉色的,她喜欢粉色。
把贝壳一片一片拿出,又扬手扔到远处。
季煜站在她身边,有些不解这个行为。
叶栀解释,“海滩的贝壳不能捡,它是海洋小生物的庇护所,如果被大量捡走的话,海滩会逐渐退化,以后或许就看不见这么好看的海滩了。”
季煜蹙眉,又听她说无关贝壳的话。
叶栀眼眶悄无声息地变红些,“季煜,我们分开吧,其实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叶志明他女儿对不对?那个把你从小资助到大的叶志明。”
季煜不吭声。
叶栀抬头,“所以你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偿还叶志明的人情对吗?”
一阵阵海风吹来,吹乱了叶栀的发丝,也把季煜的心吹的摇摆不定。
他当时接触她,让她和自己结婚,这个原因也占一半。
他没有资格说不是。
“一切都是策划好的,安排好的,等我进洞对不对?”
“……”
“你他妈说话啊!”
“我……”季煜的话堵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
他想说他爱她。
但是他不知道什么是爱。
小时候,自己最心爱的一只小狗玩耍跑进关着一大只藏獒的笼子里,等他喊爷爷出来救小狗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小狗的惨叫声,还能看到地上新鲜的血液。
他哭喊着叫爷爷救它。
爷爷冷声,“一只狗而已,死就死了,这个世界,适者生存,不管是用在什么种类种族上,这都是个定理,你没法反驳,你只能强大,然后保护你想保护的人和事物。”
说来奇怪,那会儿季煜才五岁大,但他听得懂。
后来,奶奶疼爱他,说再给他抓一只。
他摇摇头,“我不要了,我不是哪一只小狗都能行的,那只是爸爸送给我的……”
不知道从哪听来的,季煜父母从小就把他送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去生活。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十八岁,季煜考上国内顶尖大学才结束。
等季煜从小时候的故事中回神,叶栀已经走了,沙滩上,插着一张纸条——
我们分手吧,我明天从你家搬出去,洮园蓝岛和英国那套公寓我会收拾好。
你家。
季煜反复回味这两个字,他有家吗?
好像没有,季家不是他的家。
他从来没有过家。
一切都很虚伪。
叶栀到分手也没有等到季煜的一句道歉,她也没有提他未婚妻,不值得,分手也不必闹的怎么不愉快,免得惹人笑话。
季煜想了很多,唯独没有想过,被迫和田家小姑娘的联姻是压死叶栀的最后一根稻草……
叶栀也没想到,那天她看见季煜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是因为,季煜强制解除两人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