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Live Jerome Vale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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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br>这一篇是关于隔壁长篇《红发疯批观察日志》写的碎碎念随笔。

    鉴于本人是文案苦手,写起概述来简直就是泡面广告翻版——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而且性子极其随性,想一出是一出,所以结束本篇后,就另起了这段漫长的独白,希望能够以飨读者。

    和小说正文没什么太大关系,主要是作者本人爆棚的倾述欲,交代为什么想写文的初衷。<hr siz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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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人们会永远铭记生命里的第一次心动,任凭时光飞逝,往事无可追,春日不再来。

    \"Jerome Valeska,eighteen years old,matricide.\"

    2017 年春。

    彼时哥谭还未出第四季,他没死,我也未满十八岁。

    比他年轻,刚上高中,正值青春叛逆晚期,一身反骨,愤世嫉俗。这或许是青少年的特质,总对同类心动。亦或许是当人类被羁囚于压抑沉默的学海之中,便愈发容易迷恋上一些肆意轻狂、拥有黑暗特质的角色。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此前我是不信的。因为青春期以来,我便没对他人有过什么特别感觉,感情迟钝得很。

    直到那天,我在一个群像剪辑里看见仅仅出现五秒钟不到的他,灵魂仿佛被雷电击中,撕开一道缝隙。对,就是那个第一季他抖动肩膀状若悲痛,抬眸却露出诡异笑脸的画面。

    我的心脏狂跳不止。

    我无法分析自己感觉的成因,这太古怪。我想那或许就是一见钟情。于是从那时起,每周六回家扔下书包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追新一季的哥谭更新,每周日开始起在校学习的动力就是下周末回家看哥谭。回到学校,我兴奋地同周边所有朋友安利着他,他俨然成为我生活不可缺失的一抹亮色。

    我“陪伴”着这个角色,看着他被割脸,重生,逃狱,坠楼;看着他一季的造型比一季奇怪,脸彻底崩坏;看着他怎样被编剧一点点写到面目全非,走向毁灭。

    要知道,追剧和完结补坑是完全不同的体验。若说补坑是已有心理预期的体彩刮刮乐,追剧则是一场前途未卜的违法豪赌。

    在 2017 年,即使剧组语焉不详,所有人都相信,Jerome Valeska 会是未来 Batman 的宿敌 Joker,他永远不死,前程远大。就如 Harvey Bullock 在剧里的吐槽:哥谭就没有人能老老实实地死了吗?

    彼时我只是为了正派的窘迫感到好笑,竟没想到这一语成畿。直到他孪生哥哥的出现,我还是不死心地相信这一点:他不死不灭。然后在某一个寒冬深夜,我的希望彻底幻灭。

    他松开双手,哈哈大笑,彻底谢幕。

    坠楼之际,他的笑容依旧富有感染力。

    可我却笑不出来了。如水仙凋零,我的心霎时裂成无数块干枯碎片。搭着摇摇晃晃公交车返校后,晚修的我神情恍惚。几周过去,我仍然想不明白他猝不及防的死亡。

    他死前说:“我是个念头,理念。我会永远在阴影中延续下去,活在哥谭的不满之中。”

    所以他得以永生。

    怎么可能?这话根本不能充当我的慰藉。

    《V 字仇杀队》里的片首语说得好极了:我怀念的不是一个理念,而是一个人。理念不会流血,没有痛苦。但你不能亲吻一个理念,也不能抚摸或者拥抱它。

    我亦如此。

    我所钟情的不仅仅是他的“理念”,而是带着这个“理念”活生生的一个人,Jerome Valeska。

    因此每每想到在另一个时空里,他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我便感到很悲伤。

    是不是人们终究永远无法忘怀自我最初的悸动?时间一点点过去。每年春冬之交,我依然会回忆起他,伴随着胃里一阵难受。

    只是为了他写点什么这个想法此前从未有过。或许是因为从一开始,我便不是很梦女式地脑子里塞满了关于他的浪漫情节。我只是期待着编剧能告诉我更多关于他的故事。所以只要能在荧幕上看见他大笑,我便感到足够快乐了。

    我充其量只能算得上他的毒唯。所以讨厌着狗编剧和他笔下的官配小丑 Jeremiah。明明都是同一张脸,可我却做不到菀菀类卿。

    当然,不可置否,Jeremiah 也是个有魅力的角色。(虽然某种程度上,他们二人的塑造都因边缘而扁平)或许他早一点出场,或许我是完结后再去补剧,可能我对他观感将会有所不同。

    可是没有可是,我痛恨他的出场,夺走了属于 Jerome 更多的故事可能性。

    直到 2022 年冬,哥谭完结第三年。我突然很想要为他写点什么,好似写点什么,我就将不再被困在自己的执念里无可自拔;写点什么,我就能自己治好自己。

    2023,今年偶然间翻看自己的电子废话箱,发觉在最初动笔时,我说,“我之所以要写,是因为我希望能够有人能够引起共鸣,希望有人也和我一样曾经那么爱过一个角色,那么煎熬和意难平。”

    只是如今一切物是人非。

    近六年过去,现在他比我年轻,也会永远比我年轻。时过境迁,很唏嘘,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对他无限吹捧的小迷妹了,我的青春期中二病早已治愈。

    须知再好吃的甜品吃一百年,也会发腻。关于他的影像,我早已翻看了太多次,曾经的怦然心动早已荡然无存。关于他的理念,我也有自己独立的观点,不再无条件认同。

    所以如今这里已经没有了粉丝迷恋心理,只有心理剖析实验。我一向不太爱自我投入式地做梦,我只喜欢当上帝造梦,然后亲手粉碎它。

    在这篇文中,我最关注的话题只有两个。

    一、在一个真爱是如此乏词可陈的时代里,所以正常人会爱上神经病吗?

    二、如果Jeremiah从未出场,或者Jerome能够存活,他要如何变成Joker?

    如果有个角色,最初她心态正常,普通,甚至凉薄。她绝对不会轻易为了所谓感情而为他疯狂,放弃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她不是那种冒着星星眼无条件爱着某人,她甚至会很自我中心,感情只是附庸品,调剂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她说不准会发疯,但绝对不是因为迷恋某人而疯。她说不准连爱上他都不会,她只是一次次凑巧闯入了他的世界,跳跃在混乱的时空线里,然后发觉这里有一点意思,于是托腮观察了一会儿,顺带散发善意。

    时间一到,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偶尔想起,也不过是轻描淡写,写着一篇《观察日志》回忆录。

    这种情况下,他们要怎么爱?她要怎么爱?这个问题我至今无解。

    你看,充分了解一个人,和成功撮合一对人,完全不是同一件事情。作为恋爱苦手,想要写出令人动容的情感关系,真的好难。

    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超级失败的红娘月老。

    我只能让他们困在时空的乌兹莫比环里:他们互为因果。他会杀死她,然后重新遇见她,爱上她,再毁灭他。因为她死了,他们才能相遇;也因为她死了,他们不得重逢。这是为什么封面合集是衔尾蛇的原因。

    这是一个悖论。

    正常人不会轻易爱上神经病。

    但神经病却会动心。

    言情小说里总爱写,她回到过去,拯救可怜的他,他被感化,她成为特别。可这多功利?多世俗?多理性?好似我们必须机关算尽,满怀目的,才能得到真爱;好似想要猎获一份来自他者的爱意,我们欠缺的,只是时机。

    我对情爱向来一窍不通,却有着想做月老丘比特的梦。从始至终,我都在笔下致力于刻画情爱,探讨情爱,研究情爱,编织着一些庸俗浪漫读物。我知道这很怪,但请容许人类的矛盾性。

    抱着这种观念,在去年写文的初期,关乎青少年犯罪问题+恋爱情感+病态人格,我翻了许多乱七八糟的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甚至那种教人把妹的烂俗读物,我把整个书架搞得乌烟瘴气,只为了在文字里苦苦追寻着一个标准答案:“爱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依旧无解。

    可今年我却想通了。或许顶级的纯爱、真爱、挚爱,应是没有条件的。她不需要做什么,她不需要百般算计,步步为营,她说不定表现很差劲,又坏心,可爱就是自然而然发生了,你根本无法抗拒。

    所以,你不要问我究竟为什么爱你,因为爱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倘若你执意想要知道答案,我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谈论天气、人群、植物、宇宙这类话题。

    回到本篇小说里,当深渊之人——Jerome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无可救药的宿命论——你不是正牌角色,你必死;你若想活,先入阿鼻地狱,受万箭攒心之苦。或许对他而言,她不需要做什么,因为她作为爱本身仅仅存在,就已是救赎。可出于病态,他未必能处理好这份感情。

    说到这里,我必须诚恳地交代,本文 Jerome 形象可能存在 OOC 之处:

    他会像Jeremiah一样聪明,内心敏感,富有心机,擅长伪装,又疯狂。早在女主还不爱 Jerome 时,他已经爱得扭曲又病态。他对女主有点网开一面的温柔,他会因此想很多,想一堆没用的废话,甚至丢掉部分残忍疯狂,变得脆弱。

    不像他在哥谭搞破坏时的放肆与狂欢,对待一切事物皆无所谓,只是恶作剧。面对他内心压倒众生的炽爱,他不能轻描淡写。

    便如梅兰妮·克莱因在《论犯罪》中提到:“罪犯最大的问题之一,也是使他们往往无法被社会上其他人所理解的一点,在于他们缺乏人类与生俱来的善念,虽然这种缺乏仅限于表面。在分析中,当一个人碰触到恨与焦虑的根源处所产生最深的冲突时,他会发现那里也存在着爱。罪犯身上的爱并没有消失,却以这种方式被隐藏、埋葬起来,唯有分析能让他们心中的爱重见天日。”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写长篇,我一直很想努力去剖析他神经质的成因,想要推演他疯癫背后的东西。都说时势造英雄,环境对人的影响力究竟可以有多大,或者有多小?他有多恨他的母亲,他有多恨他的环境?如果我们换个视角,从莱拉的角度去看这个事件,会不会又是另一种女性主义的视角呢?这些都是短篇很难完整以逻辑链的形式推演呈现的。

    只是设想很好,但笔力不一定够。我总是在删添减补,希望能竭力做下去,做得更好些,做得更让自我满意些。

    坦白说,在刚写本文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梦见在夜半暗巷内被小丑玩偶追杀——源于负罪感。我总是责备于自己仍然不够了解他的行为动机,不能推演他的行径,我觉得我在 OOC,我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虽然我一直力求不OOC,可脱离了原作剧情,其实很难保证人物的情感发展与剧情走向不OOC,因为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觉得他深沉,可你说不准他浅薄。我们也不能直接去问人物:嗨,亲爱的,我写的内容符合你的想法吗?

    只能说,我希望能够尽量搭建足够多的细节和逻辑,多加揣摩,尽力增加这个人物的厚度吧,让他的变化不要太突兀,他的言行举止是贴合性格和心理的。

    但是,面对 Jerome,我总是比面对哥谭其他角色更多在乎和忐忑。

    所以如若你在阅读时,觉得他的表现形式如果太闷,不够活泼,不够疯癫,或者太怪,不对味,请归咎于我。很欢迎提建议,与我交流你对他的形象定位。

    还有另一点需要说明,虽然文中是采取男女主视角分述,但走向是从女主行动出发的,时间线会有点混乱,不太顺序叙事;而且本文是一个成长线,节奏很慢。

    女主有自己的过往故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成长,但是或许这些起初和J的关系都不太大,所以文中会插叙着写,并不是很浓墨重彩。都是自己的孩子,J是领养的,L是亲生的,我希望大家都能够爱他们。

    虽然说摄像头式的女主饱受谴责,但是我还是要承认这一点。

    观察日志,观察日志,女主的课题研究就是青少年是如何变坏的,超级反派是怎么形成的。

    在保持冷静的同时,她也会动摇,也会痛苦,也会迷茫。

    说到底这为了疗愈作者自己内心的旧伤疤,本文的执念只在于想要分析 Jerome 的形象形成,设想如果 Jerome 没死在第四季会怎样,推演他要经历什么才能真正成为正牌哥谭反派——Joker,而非是编剧用来戏耍观众的烟雾弹。恋爱是其次的,我会绞尽脑汁用力写,但他们之间永远是纠葛不清的,相互撕扯的,不够浪漫的关系。

    而在我看来,如果他年龄增长,当然不可能永远天真顽劣当小孩,虽然我不喜Jeremiah,但不可否认他拥有更为成熟的犯罪形态,Jerome 还是太年轻、太稚嫩。但是因为不喜欢 Jeremiah,所以写着写着他消失,他失踪,他被我合理抹灭也是很正常的。

    从前我总是想,如果Jerome能活下来,开展久一点剧情线,说不准会性格举止变成《黑暗骑士》里希斯莱杰版的小丑形象一样,活泼随意玩笑感之余又严肃沉稳;做事没有章法,又藏着心思缜密的算计。

    那时的他,将不是无所谓只是玩心重地想要搞破坏,出个名满足一点虚荣心,带着少年人眼里浅薄的厌世感,说死就死;而是更深层次地看破了世界的黑暗面,陷入彻底绝望与虚无,可还活着。

    我喜欢写爱恨交织之下反派疯狂喜剧背后的悲剧人生。

    从这点来看,也请避雷:本文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不是一个很独立写 Jerome 的文章,因为我不是单纯迷恋他在剧中少年肆意的模样,我是希望他能一直在哥谭故事里成长续存的。这决定了他随着故事发展会有一定变化。

    所以爬坑回来,我还剩下什么呢?

    我只有一颗对于他依旧不变的忠心:我想要他能活。

    可我做了无数种设想,却发现他生路渺茫。

    我憎恨编剧让 Jeremiah 的出现夺走了他在故事里的生机。可做的资料调查越多,我却发现自己同样无法给他创造出没有痛苦、满是幸福的活路。或许悲剧就是撕碎给他人看的,这就是 Joker 的命运。

    可我依旧希望,他能活下来。

    即使仅是活在我的幻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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