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

    宋月见坐上了回县城的汽车。

    这座长江支流上发展起来的小镇,是宋月见从小生活的地方。小镇并不如沿海城市的小镇发达,是千万座内陆城市的其中一座。

    非常普通,非常平庸,说出地名,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过。宋月见时常觉得她就跟这座小镇一样,带着平凡的底色,在人群中毫不起眼。

    她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车上的气味并不好闻,汽车内的空调冷气也不够大,不过宋月见也不觉得有什么。

    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往后退去,迎来了一片遥远无际的湖。抬眼望去,宋月见以前也不觉得这片湖原来这么的宽广,或许是没有比较。这次游学,她去了京城的一处景点“后海”,这才发现北方的“海”这么小。

    宋月见回想着京城的游学时间,眼里多了几分情绪。

    南方小镇的湖,看上去像一片海,不着边际,却囿于一隅。

    京城的海,小小一方,却是广阔天地。

    她和周晟,就像湖与海。

    在同一天地,却相差万里。

    离京前,阮锦曾私下找过她一次。

    两人约在了一个五星级酒店,阮锦的日常下午茶地点。精致的点心被放在做工考究的三层托盘瓷器上。宋月见不用看价格就知道这几块点心够她一个月的生活费。

    阮锦开门见山:“上次的事,我跟你道歉,是我考虑不周。”

    宋月见有些错愕,想当那天她站出来说话的神情,也不意外:“其实不用特意道歉。”

    “你那天是不是听到了?”阮锦微微靠在沙发上:“我懒得查监控,但不难猜,你肯定听到了。嘴欠的那几个人周晟私底下已经拉黑他们了。”

    宋月见点点头,却并不说话。

    阮锦喝着咖啡,抬眼打量着宋月见:“他挺看重你的。”

    宋月见闻言笑了:“然后呢?”

    阮锦耸耸肩,刚做的美甲星光闪闪:“我觉得你也很有趣。”

    仿佛是怕误会,随后又补充了半句:“是褒义。”

    宋月见脸上也浮现出笑意:“我也一样。”

    两人才见过几次,并没有多少话题可聊,阮锦直切主题:“等你考来京城,我会正大光明跟你竞争。”

    看宋月见疑惑的神情,阮锦道:“以后有的是时间。”

    宋月见这会真觉得阮锦傲娇地可爱:“我以为你们这种家世,会选择出国念书。”

    阮锦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我是打算出国啊,但是飞回来又不麻烦,有什么好担心的。”

    有钱人的世界,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宋月见不禁想起自己第一次坐飞机还是这次来游学,准确地说,是第一次出省。上飞机那一刻,她小心地跟着队伍,还尽量装出一副放松的模样,不想让其他人看出自己的局促,也不想被额外地照顾好安放潜在的自尊心。

    谁想到查了一晚上的攻略,第二天上飞机还是搞不定安全带,看破不说破的叶梨初及时解围。

    望着窗户外的云层,她第一次感受到天地的广阔。

    从小镇走到京城,她是借了周晟的力。

    认识周晟的一年多,她通过对方认识了很多学习以外的东西。富有的家境,毫无负担的生活,随心所欲地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宋月见难得坦诚的情绪外露:“我很羡慕你们。”

    阮锦倒是丝毫不意外,耸耸肩:“体面的家庭,富裕的生活,看上去已经是万人羡慕的人生?”

    不等宋月见回答,阮锦自己先笑了。

    阮锦:“虽然这话由我说出来有点显得站着不腰疼,我也很享受家庭带来的红利。不过我还是要说下,这些外表的东西的确很迷惑人。你是不是以为我们这些人经常出入高档场合,对红酒、珠宝、品牌如数家珍,还个个多才多艺,不是马术厉害,就是擅长什么体育,滑雪啊,开游艇开飞机啊,好像跟普通人隔着一个地球似的。其实这些只要有钱都能做到。一切享受的东西,只要花钱就能学会,无非是时间长短而已。”

    看着宋月见有些错愕的神情,阮锦继续笑道:“觉得这不像是我说出来的话?”

    宋月见婉转道:“你很通透。”

    阮锦反倒摇了摇头:“是我小姨通透,这话是她教育我的。她在非洲做无国界医生,是我们家的叛逆者,也是我们家的骄傲。”

    宋月见点点头:“小姨很厉害。”

    阮锦很受用,觉得与有荣焉:“我小姨应该会喜欢你。”

    “我?”

    “没错,她一贯认为,比起享受先天阶级和资源带来的成就,从一无所有的勤奋到持之以恒的奋斗不息更令她钦佩。所以,你是一个让我值得重视的对手,明年京城见。”阮锦给出最后的评价。

    有个性却不骄纵,有锋芒却又有同理心,宋月见觉得阮锦是个很难让人不喜欢的女孩。

    一声轰鸣,长途客车到站了。

    宋月见拎着一个背包,里面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几张卷子。她并不打算多待,因此也就没有拎太多杂物。

    镇上的房子是外婆留下来的,租给了一户人家当雪糕店。

    父亲的家,早就没有她的位置。

    她在镇上一家新开办的快捷旅馆办了入住。然后准备出门逛逛,距离上次回来也有一年多了,镇上开了好几家新店,多了几分陌生的影子。

    在老街买了一点祭奠用的纸钱和相关用品,宋月见慢悠悠地往回走。左边有一家理发店还开着,是舅妈张彩云的好友开的,以前妈妈还在的时候,经常带她过来剪头发。

    有一次剪坏了,她还闹着不肯出门,最后被妈妈哄着去上了学。

    宋月见想着,嘴角不自觉流露出笑意。

    有些早已忘却的记忆浮现,原来不是忘却,是放在最心底不敢轻易翻阅。

    右边那家早餐店的炸粿条沾上黄豆粉非常好吃,以前父亲也经常买给她吃,只是不敢偷偷带回家,因为奶奶不喜欢。或者说奶奶喜欢的不是她这个孙女。

    想到这里,宋月见向那家早餐店走去,卖早点的阿姨早已经认不出她。

    遗憾的也不只是这一点,现在是下午了,也没有记忆中的炸粿条,只剩几杯豆浆还在锅里用温水保温着。宋月见正在纠结要不要买点什么的时候,店主阿姨的女儿回来了。

    小女孩看上去上小学,人还没到家门口,就传来了一串点单的声音:“妈妈,我要一份三鲜汤面,多加肉丝!”说罢人窜火箭一般进了门,扔了书包,拿起门店大堂电视机的遥控器开始调台。

    眼睛盯着娱乐频道,头都不回地祝福道:“妈妈,我还想喝豆浆,冰的!”

    店主阿姨看着宋月见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叹气似的:“你先看下菜单。”然后转过身,走到冰箱跟前拿出一袋冰豆浆递给女儿,又拿出一个干净毛巾替女儿擦汗。

    宋月见艳羡似地看了几眼,最后买了一杯豆浆,慢悠悠坐到店铺外面的塑料凳子上喝起来。

    店铺门口有条小河流淌而过,这几年政府规划整治,比记忆中的河水要干净清澈得多。

    一边喝豆浆一边欣赏风景的宋月见突然感觉脚腕处一阵湿漉漉的。

    被吓一跳的宋月见连忙挪开脚腕,发现“罪魁祸首”是一只看上去有些脏脏的黄色小土狗,身子有些瘦弱,尾巴短小,眼神湿漉漉的,仿佛带着一股歉意看着她。

    宋月见也没正儿八经养过小动物,虽然买过一本驯狗指南,但好像没来得及实操,因为对方一直就很听她的话。

    小土狗也不走,呆呆的,用小鼻子嗅了嗅宋月见身上的味道,就一屁股坐在了她身边,偶尔发出一声虚弱的叫声。

    宋月见试探性伸出手去摸了一把小土狗毛茸茸的脑袋,小土狗不仅没有吓倒,反而高兴地把小脑袋往她手里蹭。

    “你是不是饿了?”宋月见又去早餐店买了两根火腿肠喂给小狗。

    “慢点吃。”小狗看上去确实饿坏了,动作快速还时不时左右观望一下,仿佛是怕别的野狗过来抢。

    吃完两根肠的小狗摇着尾巴又靠着宋月见坐下。

    宋月见对这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也不知如何是好,笑着伸手又摸了一把,手感不错。

    “你也没有家吗?”

    宋月见起身,小土狗踉跄着脚步跟在她身后。

    宋月见只好停下:“你要跟我走吗?”

    小土狗像是听懂一般,急忙发出:“汪汪!”

    ……

    叶梨初拿着一根冰淇淋蛋筒在美滋滋地吃着,谁料转角遇到熟人:“月见?”

    只见宋月见跟一个看上高她两个头,身材雄壮的大块头男生在抢什么东西,定睛一看,是一只小狗!

    小狗这么可爱,月见这么柔弱,怎么能被坏人欺负!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简直没有王法了!

    手中的蛋筒被扔进了垃圾桶,叶梨初一个箭步冲上去,用家传的擒拿手将大块头男生制住,并大声喝道:“月见,快走!”

    被制住的男生一脸蒙,转向同样错愕的宋月见:“月见,这是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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