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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叔

    我手中拿着两个馒头,偷偷的塞给他一个“叔叔,你吃吧!”

    拿着馒头的那双手上,是满满的伤痕,我不忍心,掰开馒头,又递了过去半个。

    来往的人时不时的向他们的碗里投些硬币,又匆匆离开。碗里的钱还不到一半,今天晚上可能又会没饭吃,我在心里细细打算着。

    赶在放饭前回去,二叔在公共电话亭站了许久,上面贴了很多的广告。我能识的字很少,二叔经常教我念、写。现在也能背出好几首诗来。

    “你以后一定要读书,这样才能有本事,不用过这种苦日子。”二叔突然对我说,眼睛里有些湿润。

    人生啊,真的是一步也不容得歇气的慢慢长征。

    我不懂,什么样的日子才叫做苦日子呢?

    自记事开始,每天就如同现在这般生活着,有吃的东西,有睡的地方,我只要觉得不挨饿就是好日子了。

    “我忘了,你连好日子都没过过,哪还分得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哦?”男人叹息声频频。

    二叔时常与我说起他妻子还在家的日子。那时候,他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因为没有资格证,所以只接待一些他能医治好的小病症的患者,碰上谁家老人小孩大病前来,他通通拒之门外:“我怕啊!要是把谁给医死了,我可赔不起呢!”

    二叔说那时候不算有钱,但是生活勉勉强强还算过得去。可自从二叔发生意外变成残疾,便没有什么病人来了,媳妇儿总是跟他抱怨家里没米了,盐没了,自那之后媳妇儿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后来带着赔偿金跟人跑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打开,照进来的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有些看不清,可是感觉有人向我们走近。

    “这里还有人,还是个孩子!”我听见来人冲着外面大声喊道。

    然后,又冲进来几个人,把二叔抬走了。

    我被抱出仓库,被人小心的放在一辆白色的车上。

    车里可真干净啊,也没有臭味。

    不知为何,我的泪水慢慢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我怕二叔的忽然离去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会在乎我的人,我也怕没了二叔的照佛那张‘寻人启事’再次把我带回那个‘家’!

    我定定的站在哪里,不吵,不闹,不叫,不哭,我不知站了多少分钟,只是看见那个警察也陪我站了多少分钟。我看见他们早早点的外卖在微波炉里热了不知多少次。

    不知又过了几分钟,我忽然说话:“我饿了”!  那个警察慌慌张张,手忙脚乱的把微波炉里刚热好的饭菜放在桌子面前。

    “过来吃”!

    “我……脚麻了”!

    他走过来,抱起我,抱到了一个七八十岁老人才经常做的靠椅上,脱下我那双沾满泥巴和污水的鞋子,轻轻的揉了揉我的脚。“还麻吗”?

    “嗯”!

    “我叫沈麓白,你叫什么”!

    我忽然想起了孤儿怨的那个名字:“林皖”!说完之后我又继续吃起手中的饭。  沈麓白的身影离我渐行渐远,往办公室的地方去了。

    好久之后,虽然办公室离我吃饭的地方很远,但我还是迷迷糊糊的听到了几句话。

    拍桌子的声音从办公室里传来“什么,你要收她,你莫不是疯了……她只不过是……”!

    “好了,我只是来通知你,不是来申请你,我的觉定无法改变”!

    “哎!好吧,随你,希望你好自为之”!

    给了一会儿,沈麓白夺门而出,走到我面前,啊皖,从此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愿意”。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只有不回那个地方,在哪里我都愿意,怎么样我都愿意。

    “好,那从些以后你就叫我二叔”。

    我盯着他看了好久才叫出来一句“二叔”!但他也没答应。  来到沈麓白家我才知道,不是所有的警察都是穷困潦倒的,而沈麓白他就就很有钱。他觉对是富二代。

    自次上次被沈麓白逼迫叫他二叔之后我再也没有叫过他,对他的称呼一直都是沈麓白,心里是,嘴边也是。

    虽然我时时叫他沈麓白,他不但不生气,还答应的挺欢。

    我就是喜欢叫他沈麓白,沈麓白,沈麓白。

    好景不长,才过了两三个月,沈麓白被他母亲叫回去继承家产。原因是他的父亲好景不长了。沈麓白离开的时候离开的很绝然。

    不久,我再次回到了孤儿院。

    又有人来领养我了!

    听说这次来领养我的是北京的一对顾氏夫妻。丈夫妻子都是大学的教授。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叫顾惘。

    在年幼时就才智出人,一家三口实在美满。但或许是天妒英才,顾惘查出了患有肌萎缩侧索硬化。那是一种很罕见的绝症,意味着那个人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会逐渐变得无力、萎缩,直到最后呼吸衰竭。很多年后,我们称他们“渐冻人”。顾氏夫妇悲痛欲绝,于是打算领养一个孩子。

    1976年 ,我第一次来到顾家,和着微冷的春风同顾氏夫妇一齐踏进大宅院。可我还没站稳脚跟,一盆水便从右边毫不留情地泼在我身上。  我一时只觉冰冷刺骨,顾妈妈立时火冒三丈,大喊着:“顾惘,你干什么!”  一个男生慢悠悠地从房间中晃出来,自嘲似的说着:“手不听使唤罢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老毛病了。”

    那是十七岁的顾惘,他穿着黑色的外套,眉毛平直,鼻梁高挺,眼角微挑,眼皮又深又宽,很是好看。只是他没有笑,眸子如三月未化完的雪一般冰冷。

    或许是我早已习惯寄人篱下,我并没有生气,只是朝着顾惘淡淡地笑了笑。

    现在想想岁月是贼,总是不经意地偷去许多,人生注定没有十全十美,太完美就会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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