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时雨是被冻醒的,她搓了搓手臂,翻了个身,试图拉起被子。

    目光对上桃木色的推拉柜,才发觉自己是躺在地上的。以前她也会偶尔半夜滚下床,所以在卧室铺了厚厚的毛毯。许是昨晚喝了点酒,所以睡得很沉,没想到就这么在地上睡了一夜。

    她揉了揉有些红肿的双眼,左翻右滚地松了一下筋骨,缓缓地坐了起来。

    原本只是稀松平常的一天,但接下来的一幕吓得她直冒冷汗。

    在她慵懒地活动自己因没枕枕头而僵硬的脖子时,却看到床上有另外一个人。

    !!!

    他是谁?!

    时雨脑中瞬间冒出千百种想法,一时间又紧张又害怕。

    难道是昨晚自己粗心大意忘记锁门?

    还是自己睡得太死,有人偷偷入室却一无所知?

    ……

    她遏制住想要尖叫的冲动,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

    低下头检查自己的衣着,奶白色小雏菊纯棉睡衣,加上配套的宽松短裤。

    还好,还好,衣服是全的,这表示自己的人身安全暂时没有受到危害。

    时雨心中暗暗松了口气,抿了抿嘴,以活了28年的经验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千万别搞出什么大动静,吵醒这个歹徒。

    入室抢劫还在业主家睡着的奇葩新闻,时雨不是没看过,她不想明天一早就上社会新闻的头版头条。

    男女力量悬殊,时雨必然是拼不过的,只能斗智斗勇,打算来个瓮中捉鳖。

    拿好手机和钥匙悄悄出门,再把这个擅闯民宅的歹徒锁在房间,报警把他抓走。

    时雨在脑中默默排练,觉得这个计策不错。

    奈何天不遂人愿,睡前都会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此刻却不见了。

    她慌了神,心中万马奔腾,没想到开局就给自己搞了这么大悬念。

    时雨深吸一口气,环视房间一周,终于在杂乱的茶几上看到了随意放置的手机。

    她瞄了一眼床上的男人,确保他还在熟睡,就手脚并用地向茶几爬去。

    卧室的地毯毛茸茸的十分柔软,时雨却觉得如有针毡。此刻她看似冷静,腿却在抑制不住地颤抖。为了不发出声响,她的动作缓慢且不雅观。

    人一紧张,就容易出错。

    “哗啦——”

    该死!不小心压到了薯片袋子。

    更该死的是,床上的男人条件反射似的坐了起来。

    露出……兴奋的笑容。

    时雨耳边传来被子摩擦的声音,后背沁出一层冷汗,缓缓地转过头向男人看去。

    那男人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时雨瞪大双眼,倒吸一口凉气,发出了个气声的“啊——”

    在她眼里,这男人不仅笑容变态,还赤身裸体,是个十足的流氓。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不敢设想。

    时雨把眼睛移开,鼓足勇气抓起被子往男人身上胡乱一抛,故作镇定道,“你先把自己盖上。”

    男人在床上呆呆地坐着,眼神很是……天真。他歪了歪脑袋,把被子抱在了身上。

    时雨不敢轻举妄动,偷偷打量床上的男人。

    蓬松的乱发也无法遮盖的美丽皮囊,看起来如此人畜无害,奈何却不走正道。时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你要什么随便拿,只要不伤害我。”时雨淡淡道,声音有丝不易察觉地颤抖。

    男人一动不动,没有开口说话。

    过了几秒,时雨忽然觉得这样示弱会让歹徒觉得好欺负,搞不好会人财两空,又补充道,“我家是黑龙会的,你要是伤害我,他们不会放过你的。”时雨张口就来,企图震慑住歹徒。

    你就算不怕警察,也该怕黑吃黑吧。时雨默默盘算。

    她边说边观察男人的反应。

    男人似乎对时雨的话十分不解,晃了晃头,透亮的双眼忽闪忽闪。

    由于过于紧张,时雨的姿势有些僵硬,忍不住活动了一下肩膀,却又压到了薯片袋子……

    男人对薯片袋子的声音十分敏感,饿狼般地从床上跳了下来。吓得时雨闭上双眼直往后退,伸出手掌想隔开与男人的距离,“你别过来!”

    男人很听话地停住了,乖乖地坐在地上,像个犯了错的小孩。

    时间就这样停滞了几秒。

    “主人,我想吃~我想吃~”男人的声音憨憨地带着一点撒娇。

    主人?时雨睁开一只眼,嘴角抽搐,好中二的一个人。

    “他不会精神有问题吧,难道我美好的二八年华就要这么草草结束了吗。”时雨心中暗暗嘀咕。

    先不管那么多了,把眼前这关过去再说。

    她清了清嗓子,故作威严,“既然你叫我主人,我说什么你都会听吗?”

    “当然啦!”男人仰起脖子,语气十分坚定。

    “那你先把衣服穿上。”时雨不敢看他,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衣服?阿布没有衣服,也从来不穿衣服。”男人微微皱眉。

    “什么?你从来不穿衣服?”时雨惊掉下巴,指了指床上的被子,“那你先披上被子。”

    男人乖乖照做,披着被子坐在了毛毯上。

    “等等,你说你是谁?”时雨反应过来,迅速转头看向男人,一脸不可置信。

    “我是阿布。主人最心爱的小狗。”男人骄傲地抬了抬下巴。

    “你是阿布?别骗人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建国之后不许成精!”说完时雨左顾右盼地找起了她的狗,“阿布!过来!”

    男人不合时宜地往前凑了凑,时雨不耐烦地拨开男人,又喊了两声,“阿布!阿布!”

    阿布迟迟没有过来,时雨有些急了,倏地站了起来开始满屋找狗。男人披着被子紧紧地跟在时雨身后。

    阿布是只大型犬,床和沙发都是贴地的,根本无处躲藏。而且如果阿布在家,不会这么喊它还不过来。时雨眼眶慢慢红了,视线逐渐模糊。

    “说!你把阿布藏哪里去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把阿布还给我!”她狠狠地瞪着男人。

    时雨本来是很怕的,但谁要是敢伤害她的狗,她一定跟他拼命。

    经过两年的相处,阿布对时雨来说早已不是普通的宠物,而是最密不可分的家人。

    男人肉眼可见的紧张,语气十分焦急,“主人,是我。我就是阿布。”

    “不信你看,我鼻尖上的痣。”男人皱起鼻子,弯下腰,把脸往前凑了凑。

    时雨抓住男人的两只耳朵,上下左右细细打量。

    男人的眼睛亮晶晶地眨着,眼皮是开扇型的窄双,眼尾微微下垂。鼻梁高挺,鼻尖有颗细看才能发现的痣。嘴巴不薄也不厚,生得那么刚刚好。确实是一副小狗相。

    “你真是阿布?”时雨不敢相信,但意识到这样抓着人的耳朵不太礼貌,还是松开了手。

    男人拿起床头柜上的相框,模仿照片里小狗吐着舌头微笑的样子,“你看,多像。”

    这男人与阿布好像是有几分相似。

    “那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时雨依旧怀疑。

    男人兴奋地点了点头。

    “阿布是怎么来到我们家的?”

    “两年前的一个下午,我跟着主人回到了家,主人给我吃了全天下最好吃的火腿肠。”男人似是陷入了甜蜜的回忆,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

    “阿布最喜欢到什么地方?”

    “阿福包子铺!”一谈到吃,男人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这哪里是阿布最喜欢的地方,分明是时雨经常吃早餐的地方,阿布总是被拴在门口的石墩上,眼巴巴地看着时雨大吃大喝。

    “主人你最喜欢灌汤小笼包,最讨厌羊肉烧麦。”男人为了证明自己是阿布,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你每天都会早早地出门,天快黑了才会回来,我每天就是坐在这里等你回家。”男人抱着膝盖在门口的地垫上委屈巴巴地坐了下来。

    鞋架里有一双紫色拖鞋,被我咬了一个大窟窿,你知道了很生气,要拿拖鞋打我。”男人从鞋架拿出那双拖鞋,果不其然有个大洞。

    “我躲在沙发角落瑟瑟发抖,你追过来了但是还是没舍得打我,只是骂了我一顿。我这才明白原来那双拖鞋是你花高价,熬夜抢来的限量绝版。”男人蜷缩在沙发角落模拟那天瑟瑟发抖的样子。

    为了让自己可信,男人又说了十几件曾经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

    最后补充道,“在书桌左边的抽屉里有一张主人爸爸的2寸证件照,我想这件事只有我知道。”男人胸有成竹。

    时雨心中一惊,他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不免有些动摇,“你真是阿布?你怎么变成人了?还会说人话,这也太离谱了吧。”

    男人眯起眼睛,抿嘴一笑,“主人不记得昨晚了吗?”

    “昨晚?”

    时雨不想回想昨晚的事情……

    好不容易熬到周五。下班后遛完狗,时雨打算去前几天收到传单的瑜伽馆参观一下。长时间的伏案工作让她的肩颈都受到了不小的摧残,剧烈运动她做不来,简单的拉伸倒是可以试试。

    瑜伽馆的设施还算不错,教练看起来也很专业,只是离家不算近,坐车也要半个小时。时雨觉得还需要再考虑考虑。

    不料刚出瑜伽馆就撞到男友搂着一个女孩走在马路对面。

    两人之间的氛围亲昵又旁若无人,男友的另一只手甚至还提着女人的粉色提包。

    要知道他们交往了三年,他从未给时雨拿过一次包。就连不小心鞋带散了,让他暂时帮拿一下他也不愿意。说拿着女式包太娘了,有损他的男士风范。时雨只能把包放在地上再系鞋带。

    当时的时雨被爱冲昏了头脑,却不知道他要是不爱你,一切都能成为借口。

    时雨从未想过自己会遭遇劈腿,也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冷静。毕竟读大学的时候和室友一起看打小三的视频看得很过瘾。

    原配在街上扒光小三的衣服,狠狠地抽她嘴巴,边打边骂,“你个贱人,勾引我老公,我打死你!”

    那老公怜爱地把小三护在怀里,心疼地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都是我的错,要打就打我。”原配又拿着皮包连着两人一块打。谁看了不说一声解气。

    但时雨尚存的理智和多年的修养让她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她从包里翻出手机,远远地给两人拍了张照,又在原地停了很久,才把照片给他发了过去,图下附上分手两个大字,随即拉黑他的所有联系方式。

    时雨是不想在外面哭的,觉得这样会被人笑话,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下来。

    她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打开家门阿布还是一如往常的兴奋。

    她擦擦眼泪,蹲在门口抱住了小狗。好温暖,好柔软,有种难以言喻的安全感,但心中的伤痛还是无法被掩盖。

    换好鞋走进客厅,时雨把包和外套随手往沙发上一丢,坐在茶几边。

    打开电视,把频道转了个遍也没有想看的节目。但电视还是要一直开着,不然家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总觉得有些寂寞。

    时雨歪在沙发垫上,突然瞄到了冰箱上的那瓶红酒。那是几个月前同事去旅游带回来的。她不爱喝酒,就一直那么放着,权当作是装饰品了。

    在餐柜里找了半天也没有一个适合喝酒的杯子,只好拿出一个粉色马克杯,往里加了两个冰块。

    她背靠着沙发,在毛毯上坐下,一口一口地喝着。她喝的不快,但红酒还是眼见得下去了大半瓶。

    电视里的新闻主播没有感情的播报着,“今晚九点,将有大规模的流星雨途经我市……”

    时雨一听,顿时来了兴致,抬手看了眼表,“八点五十七分,时间刚好。”

    她拿起杯子走到阳台,拉开窗帘,斜靠在窗边。

    窗外灯火通明,车水马龙,时雨有种全世界都是自己的感觉。

    她抬头往天上望去,喃喃道,“不知道能不能看到……”

    话音刚落,一簇簇金色的流星划过,瞬间消失在深不可测的夜色中。

    时雨赶紧双手合十,许愿道,“神啊,赐我一个比狗还忠诚的男人吧!”

    随即醉倒过去。

    与此同时,也许是时雨的诚意感动了上天,也许是时雨做了不少好事。

    她的小狗竟然变成人类,接住了向后倒去的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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