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站在她面前,她抬头只看得到他的下颌。

    巨人皮肤艳白,一头白色带金的头发格外有辨识度。他半蹲下身,伸手在她头顶揉了几下,随即向外走去。

    她不受控制地跟着他跑了几步,看见他将厚重的木板扛回院子里,摆在木架上,用锤子和钉子将木板衔接在一起。

    那房子比她高出太多,却只到他的腰部。

    怎么会有这么诡异的比例?

    她后知后觉地低头,发现自己的两只手变成了两只雪白长满绒毛的爪子,对着玻璃门一照,好半响没合拢下巴——

    好么,她竟变成了一条狗!

    她扭头过去扒他裤腿,“嗷嗷”叫着想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劲风忽起,大雨滂沱。

    没一会儿,打湿了她的毛发。他拎起她的后脖颈,将她塞进敞开领口的怀里,顶着大雨继续将还没装好的狗窝敲结实。

    她想叫他别弄了,去避避雨,却只能徒劳地在他胸口挣扎,发出“嘤嘤”的哼唧声。

    雨越下越大了,他将她捂紧在怀里,生怕她再淋丁点雨,但在一片漆黑里她摸不着底,也呼吸不到氧气,在这密不透风的保护里慢慢丧失了知觉……

    蓦然惊醒。

    颜籁第一件事就是先看了看自己的手。手臂细瘦,手指修长,她确认自己还没有变成狗。

    长松一口气后,她才感觉到荒谬。

    她闭着眼睛缓缓神,脑子里却还晃着梦里林鹤梦的模样。

    不是二十多岁胡子拉碴的林鹤梦,而是十几岁,那个总把校服吊儿郎当挂肩膀上的林鹤梦。

    在一众皮肤黑黄,头发拉碴,发育不良的青少年里,金茬寸头,皮肤却白得透光的林鹤梦从来是异类。

    他皮肤白,睫毛白,瞳孔浅褐带着淡金色,连短短发茬都是白色带金的。

    生在小村庄里,算是投胎投错了地方。

    颜籁以前常想,如果林鹤梦是出生在一个城里有钱人的家庭,会不会也像言情小说里的贵公子一样,一头白发,穿着高档的私立贵族校服,出行都坐着超长豪车,有穿着燕尾服的管家叫他“少爷”,而他只要抬抬眼就能引起全校女生轰动。

    可他偏偏出生在一个在他之前,从没出过大学生,偏僻封闭到近乎愚昧的小村庄。

    那时候很多小孩都爱看他,但又很怕和他接触。

    爱看是因为他好看,身形高瘦,模样精致,漂亮得像人偶。怕他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人人都知道他得了病,生怕这病会因为皮肤接触而传染给自己。

    尽管如此,林鹤梦依然不缺朋友。

    他豁达爽朗,还有个开明大方的母亲,只要有朋友登门,他母亲总是不吝啬将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不论对方是辍学青年,杀马特还是地痞流氓,从不对任何人另眼相待。

    或许也是因为那村子里再没有比她儿子更另类的孩子了。

    他交友圈广泛,涉及三教九流,却并不堕落。他成绩优异,又热爱运动,几乎没有短板,就像一只注定要从小村庄里一飞冲天的白鹤。

    和他不同,颜籁是整个村庄里最没有存在感的小孩。

    她是跟着外公搬来的外姓人,更难融入这个封闭排外的小村庄。

    村庄里的小孩按家族关系都能排资论辈,这个是表哥,那个是表弟,这个是小叔叔,那个是小侄子……

    颜籁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没有别的亲戚,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个已经迈向晚年的外公。

    小村庄里,第一个记得她名字的是林鹤梦。

    “她不叫癞蛤蟆,姓颜名籁,天籁的籁,小名叫满满,记得住吗?”

    不管过了多少年,颜籁都会记得林鹤梦说这话的神情、动作,甚至他呼吸的频率。

    他微垂着眼睫,那淡色微浅的金褐色眼眸盯着被他吓得坐倒地上的小孩,半真半假地威胁:“如果再被我听到你们拿别人的名字开玩笑,我就把你们挨个收拾成小瘸子。”

    直到坏小孩被吓跑了,林鹤梦才收起了那副不正经的痞相,转过身问颜籁:“有没有受伤?”

    颜籁拄着拐杖,轻轻摇了摇头。

    “这里的小孩都欺软怕硬,也没有轻重,你如果随便他们编排都不敢反抗,马上他们就要围着你一个人欺负了。”

    “正常的,我没有父母。”她小声说。

    林鹤梦哂然一笑,“没有父母怎么了?我也没有父亲,还没有一个你那样的外公。”

    “但他们都不会欺负你。”她小声说。

    她记得那天是被围堵在一条长长的小巷子里,能嗅到红砖灰和尘土的味道,但更近的是他身上淡淡的草木清香。她仰头就能看见一方天,白云厚重得像要落下来,他微微躬身站在她面前,肩背宽阔得仿佛连塌下的天都能全然扛住。

    他看了看四周,忽然走去墙角,拾起一块砖头掂量了两下,又走回来抓起颜籁的手腕。颜籁一愣,那沉甸甸的砖头就落在了她掌心里。

    她握住砖头,手腕被压得一沉,茫然地抬头看着林鹤梦。

    林鹤梦说:“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用这个砸他们。”

    颜籁惊呆了。她从没被人教过这么“以暴制暴”的解决方式,就算是外公,也只会叮嘱她被欺负了要告诉老师,而不是拿板砖拍回去。

    她被吓出了结巴,“可,可是,这……会砸出事的。”

    “被人欺负到头上了,你还怕什么?”

    “啊?”她呆呆的。

    他蹲在她面前,正经地说:“你还不满十四岁,就算砸死一个半个的,也算他命不好,你觉得他们还能把你怎么样吗?”

    颜籁往后退了一步,“这……这是不好的。”

    “开个玩笑。”他勾着嘴角笑了,在她额头上轻弹了一下,“别看太准了,朝着旁边砸,吓唬吓唬他们就不敢了。”

    颜籁想起他刚刚砸偏那一拳,侧了侧头,“就像你刚刚用拳头砸人那样吗?”

    林鹤梦挑起眉头,有点意外她的观察力,“胆子不大,眼睛倒好。”

    说完,他将外套往肩上一撇,慢悠悠地走了。

    颜籁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跟上他的步伐,“林……林……”

    她“林”了半天也没敢对他直呼其名,索性急迫道:“我以后可以也叫你林哥吗?”

    村子里的小孩都这么叫他。

    他走了很远,远到“小瘸子”已经快追不上他的步伐了,他突然在巷口一顿,回应她道:“叫鹤哥。”

    说完,他摆了摆手,头也没回地阔步走了。

    颜籁蹦啊蹦,努力蹦到了巷口,林鹤梦的背影却都已经消失了。

    她抿起了唇。

    鹤哥。

    她在心里将这两个字说了一遍。

    说完,嘴角不自觉扬了起来,心底像尝了一片云似的棉花糖那样轻飘飘而又甜滋滋,沁入心脾。

    “鹤哥。”

    已经成年的颜籁躺在床上将这两个字轻轻含在嘴里念了一遍。

    在她的记忆里,林鹤梦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全然陌生的?

    大概是颜籁毕业后,为了找工作南下到广市,暂时在林鹤梦租的房子里落脚。

    再见面,颜籁看见的是一个佝偻着肩膀,单手插兜,步伐缓慢而趿拉的青年。

    明明和少年时的漫不经心是同样的姿态,可少年时的林鹤梦是发光体,成年后的林鹤梦却像是盖上了一层尘土,让颜籁觉得有种喘不上气的压抑和窒息。

    或许是环境的缘故。

    她曾站在他的房间阳台往外伸手。

    常年湿漉漉发霉的衣服下,隔壁大楼的外立面都触手可及,楼间距近得几乎没有光。

    如果非要在这“握手楼”里找点光,那在她短住了半个月的房间里,偶尔能看见从阳台斜角透进来的半片阳光——他总将最好的留给她。

    毕业前颜籁还很喜欢林鹤梦,幻想过和林鹤梦住在一起的日子,会是温馨的,充满阳光的日常。

    她会在下班后和林鹤梦一起逛超市,一起做饭,吃过晚饭后一块看一部电影,一块回忆过去。

    可现实却是她在毕业后见林鹤梦的第一眼中感到陌生,搬进房子后更是旖旎全无,在假装热络的客套一番后她便缩进了暂住的小房间。

    现实的惨淡总会给擅长幻想的理想主义者迎面痛击。

    被视作神明的少年已经滑下神坛,成为芸芸众生里最微渺不起眼的一个。

    来不及伤春感秋,她马不停蹄地开始面试找工作,想尽早搬出去,以免给他再添负担。

    林鹤梦比她更忙。

    每日工作晨出晚归,时常加班到深夜,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几乎打不着照面。

    住了不到半个月,找到工作后她便礼貌客气地搬出了他的住处。

    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她便坚决地将上一个月一半的房租水电转给了林鹤梦。

    她后来租的房子便宜,有阳光,美中不足是楼层高且没有电梯,是林鹤梦一口气帮她将几个大行李箱从一楼搬到八楼。

    小时候颜籁缠着他有说不完的话,长大后却开始相顾无言。

    邻居路过他俩时投来的目光让颜籁低下了头。她后知后觉地发现,或许不是林鹤梦变了,而是她变了。

    自那之后,颜籁就很少见林鹤梦。

    在广市工作不到两年,她北上去了首都,惨遭现实痛击后,再一年,她考回了楠省。

    和林鹤梦断了的联系也没有再刻意续上,算是鸵鸟行为,好像不再见就能保留那一份偶像滤镜。

    年少时喜欢过的少年就像精心收藏在玻璃橱窗后最心爱的手办。他可以不再生动,唯独不能变得全然陌生。

    她宁愿让他长久地存在她心里,仍然熠熠发光。

    -

    窗外噪鹛聒噪。更讨嫌的是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行为。

    出门前颜籁推开窗往楼下看了看。车窗上毫不意外地被落满了鸟粪。

    她把喝完的牛奶捏扁了投进垃圾桶,撕下的面包边放在窗台上,接着拉上了玻璃窗。

    进卫生间拿了块抹布打湿,拧干后叠在手心出门。

    运气不好,等电梯时遇上了隔壁邻居。

    一位十成十的油腻男。

    皮鞋擦得噌亮,刘海打着摩丝的男人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会,调笑着:“颜颜美女,又擦车呢?”

    颜籁被他叫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将毛巾搭在手腕上,面无表情:“是啊,这都晚秋了还这么多傻鸟,受不了啊。”

    这人听不懂指桑骂槐,感慨道:“哎,就是全球变暖,鸟都不南迁了。”

    马上他就要高谈阔论对国际政治的看法了,颜籁在心里说。

    果然,下一句他就开始:“其实这温室效应的说法就是资本世界的阴谋……”

    “叮”一声,到达的电梯打断了之后的滔滔不绝。

    电梯门开,一股浓郁的阿玛尼女人香袭来。

    穿着浅紫色针织连衣裙的俏丽少妇牵着不到腰高的小孩正站在电梯里。

    颜籁先一步走进电梯,站在离电梯门最近的地方。

    男人随后走进来,目光在女人身上来回逡巡一番,满脸堆上笑:“王美女,今天又是你送小孩上学呢?”

    女人往后抓了抓头发,一股更浓郁的洗发香波和重调香水味满溢整个电梯厢,“没办法,孩子他爸工作忙,昨晚又没回家。”

    她又推了推小孩,“叫叔叔好。”

    男孩看了衣冠楚楚的男人一眼,不情不愿道:“叔叔好。”

    “哎,真乖。”男人笑呵呵地摸了摸他的头。

    颜籁盯着倒数的显示屏,在电梯门开的第一刻,侧过身率先挤出电梯间。

    快步走了很远,她还听到身后女人催促小孩:“佑佑,和叔叔说再见。”

    小朋友还没开口,男人先夹起嗓子叮嘱:“小佑佑再见,要听妈妈话,好好上学,做个乖宝宝哦。”

    已经四年级的男孩估计觉得他脑子有泡,并没有回应他。

    颜籁更是被他夹得恶寒,加快了脚步往自己的车位走去。

    她的车停在两棵树之间,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象征”,仅仅一晚就被洒满了大自然的馈赠——一车鸟屎。

    单单用擦都已经难以解决了。她从副驾驶位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浇在了前挡风玻璃上,等干硬的鸟粪软化后她才用抹布费力擦干净玻璃。

    直到玻璃干净得反光。

    颜籁收了手,将毛巾扔进副驾台,然后开车门,上车。

    为了擦车,她每天都比上班时间早四十分钟出门。

    从光明路到体育西路,正是早高峰路段,十字路口堵得一动不动。

    颜籁打开了音乐电台,食指敲着方向盘等前车先走。

    故意似的,前车缓缓起步,掐着最后几秒,“唰”地蹿过了绿灯,刹那绿灯变了黄灯。颜籁连最后一秒都没能抢到,想狠锤喇叭,想到禁鸣令,她硬生生忍住了。

    靠近白线后,她刹了车,想放下车窗透透气,一侧头就怔住了。

    时候尚早,晨光熹微。

    戴着耳机的高个青年穿过丁达尔效应投射下的薄雾阳光,从行人道跑过,宽阔的背影熟悉到触目心惊。

    她的心跳随着他的步伐震颤,落在方向盘中间的手一抖,随之压响了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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