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又是一个星期。
沈轶臻在昨天已经处理好了岸江的所有事情,两人也决定在今天回书楷。
至于桑葚,因为高铁上不能带宠物,于是两人找了火车托运回去。
与往常不同的是,今天发生了一件让邓桑桑开心了很久的事儿:她高铁站遇到了一位她的老粉。
要知道,对于邓桑桑这种十八线开外的小糊糊来说,遇到一位自己的粉丝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儿啊,更何况还是一位三年老粉。
“姐姐,我可以跟你合拍张照片吗?”
少年甜润的嗓音在耳边响起,却让沈轶臻觉得格外的刺耳。
“当然可以了!”难得遇到自己的粉丝,此刻邓桑桑眉眼带笑,别提有多高兴了。
“那……姐姐我们自拍……”少年说着从包里掏出拍立得。
但是没等他说完,就被沈轶臻岔断了话语,“我帮你们拍。”
说着更是直接伸出了手。
含义明显。
“你……”
看着眼前冷冰冰没什么表情的人,少年犯了愁。
但等他仔细一打量,又发现面前的人正推着大箱小箱的行李,于是便以为他是随行的工作人员。
“那谢谢你了。”在道了声谢后,少年把拍立得递了过去。
沈轶臻接过拍立得,抬眸扫了眼面前距离拉近的两人。
要是再靠近些,这肩膀都该挨在一起了。
“咔嚓——”
“咔嚓——”
“咔嚓——”
一连三下的按键声。
简单且急促。
沈轶臻结束后就直接把相机还了回去,另外还不忘提醒邓桑桑,“时间要到了。”
“哦。”邓桑桑应着,转而挥手跟那个少年道起了别,“谢谢你的喜欢,我要走咯,拜拜!”
“姐姐拜拜!”少年的眸子明亮如水,嘴角漾着笑意,显得格外朝气,“明年我一定会考上溪大的!”
溪大是溪宁大学的简称,也是邓桑桑的母校。
闻言,邓桑桑一怔,倒是没想到他连自己的母校都知道,“好!溪大见!”
“溪大见!”少年挥着手,双颊浮起两朵粉云,兴奋地几乎要蹦起来。
等跟那个少年分开以后,邓桑桑就忍不住跟沈轶臻炫耀了起来。
她晃着沈轶臻的胳膊,显得格外兴奋,“沈轶臻,你看到了没,我的粉丝!”
“是真人!是活粉!”
“我跑了四年龙套,还是第一次遇到活的粉丝!”
“他还跟我说要考溪大,我都有点想哭了。”
“慢慢来。”沈轶臻顿了顿,“以后会有更多的。”
“真的?”邓桑桑抬眸看向他,眼里满是欣喜。
沈轶臻轻点了下头,应了一声,“真的。”
……
邓桑桑回书楷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去找了林允琪。
因为今天刚好是周末,林允琪也没上班,于是两人就约着找了个广场边吃边聊。
“姐妹,你和你那个沉默的老男人怎么说?”邓桑桑一边说着一边夹了口牛肉进嘴里。
“怎么说?”一说到这,林允琪仿佛来了火,只见她瞬间脸色铁青怒目圆睁起来,“还能怎么说,我就没见过这么冷淡的人!”
说着有些委屈起来,“我这两个多月,导演专业的各类书都快翻包浆了,网上那些个什么学习视频的,都不知道来回看了多少遍,专有名词啥的更不在话下。真的,你现在让我去考人家的专业课,都没有一点问题!你说我图啥呀,不就图每天请教陆莘一句嘛,然后他还不搭理。”
而后又接了一句,“就找不到比我更惨的了!”
“要不要姐给你点拨点拨?!”邓桑桑来了精神,随即搁下了筷子。
闻言,林允琪翻了个白眼,直接丢了几片烫好的羊肉卷进嘴里,模样不屑,“你可拉倒吧,就你?别说姐瞧不起你,就一个沈轶臻你从高中追到大学毕业还没追着!还教我呢?”
“……”什么叫人艰不拆你懂不懂啊!
“要我说啊,这追上陆莘的概率就好比我现在坐在火锅店里突然看到习慕正好从窗外经过的概率一样,几乎为零。”林允琪哼哼两声,随即从番茄锅里捞了块冬瓜不紧不慢地吃着。
“有没有这么夸……”没等邓桑桑说完,她就突然打量到了窗外正路过的人,“卧槽,习慕!”
“别逗!”林允琪压根不信,继续夹了根鸭肠进嘴里。
“真的!真的是习慕!”邓桑桑拍着她的肩膀,呆呆地张大嘴巴,“不信你自己看呀!”
“???”
林允琪见她说得如此真,于是便也侧头看向了外面。
窗外,是习慕渐行渐远的背影,虽然没看见正脸,但光是一个背影,林允琪也能认出来,那就是习慕。
“卧槽,习慕!”她反应慢半拍地从位置上弹坐起来。
许是声响太大,吸引了不少周围人的目光。
“别激动……别激动……”本着这人跟我一桌吃饭,丢脸会连我一块儿丢的想法,邓桑桑扯着他的衣角,小声提醒起来。
林允琪这才反应过来,于是在众人的注视下,她有些尴尬地坐了回去,随后压低音量,“卧槽,撞大运了,这等会儿不得去买张彩票啊!”
“嗯。”邓桑桑点头附和着,“苟富贵,勿相忘!”
“真是见了鬼了,这都能遇着习慕!”林允琪倒吸一口凉气,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这说明什么?”邓桑桑接着话,跟着忽悠起来,“这说明老天爷都赞成你去追陆莘,你要是还追不到,都天理不容了!”
林允琪顿了顿,随后有些狐疑地盯着她,“你早两天不是还批判我来着?这会儿又支持我追他了?”
“那会儿是我不懂事,是我不知好歹,我现在已经知道错了。”邓桑桑低着头,佯装懊恼地认起错来。
林允琪半信半疑地挑了下眉,“你的意思是支持我继续追?”
“当然了!”邓桑桑重重地点了两下头,而后直接把林允琪前段时间说的那句话一字不落地还给了她,“习慕有句话说得好:'Nothiant than perseverance .'(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的了!)
林允琪虽然觉得自家好友这么殷勤绝对憋不出什么好屁来,但她倒也没再说什么,毕竟有人支持总比原先的光杆司令强。
“你放心,以后有我做你的军师!”邓桑桑在一旁补充说着。
“你?军师?”林允琪顿了顿,“我懂了,狗头军师是吧?”
“……”
邓桑桑哼哼两声,“就是你小子狗眼看人低是吧!”
“我只是在阐述事实。”林允琪继续说着,话语挑衅,“你要是觉得不服气呢,就去把沈轶臻追到手,到时候我肯定屁话没一句。”
“你这种莽夫懂什么!”邓桑桑开始给她洗脑,“我在布一个大局!织一张大网!”
林允琪从红油锅里捞出一块鸭血不紧不慢地塞进嘴里吃着,随口应了一声,“嗯。”
“最后肯定是沈轶臻跟我告白,我话就撂这了!”说到这,邓桑桑的眼神坚定,仿佛颇有自信。
“嗯。”林允琪又丢了几片生毛肚进了红油锅里,毛肚要烫多久来着?十秒?十五秒?她好像给忘了。
“到时候我俩结婚,你就带着你家那个小畜生坐主桌,你吃鲍鱼燕窝,它啃鱼干奶酪,谁敢吱一声,我立刻把他丢出去!”邓桑桑继续画着饼。
“好。”林允琪尝了口刚烫好的毛肚,好像有点老了。
“喂!林允琪!”邓桑桑见对面的人根本不理会自己,于是气急地有些跳脚,“你有没有在听我吹牛啊!”
“听着呢,两只耳朵都听着呢!”林允琪又夹了块酥肉进嘴里,忽的顿了顿,“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
两人结束完晚餐,随即都去买了张彩票。
用林允琪的话来说,这大晚上搁外面吃饭都能遇到习慕,有这'好运',那还不得买张彩票!
万一中了呢!
当然,最后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两人屁都没中一个,于是讪讪回了自个家。
——
在书楷呆了没两天邓桑桑就又走了。
因为后天就是国庆了,邓父邓母那边也总打电话过过来催,于是她干脆回了趟溪宁。
临走时,她给沈轶臻定好了每餐饭点的闹钟,以免他工作到废寝忘食。
“三餐一定要按时吃,别把我的闹钟关掉。”
“好。”
“晚上早点休息,不要熬太晚,作息要规律。”
“好。”
“早餐可以喝点小米粥、燕麦、银耳什么的,不要总随便对付一下就了事了。”
“好。”
“午餐和晚餐也是,我昨天去买了些蔬菜瓜果,冰箱已经塞满了,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都已经吃完了。”
“好。”
“我就回去一个星期,到时候回来可别又让我在医院看见你。”
“好。”
“国庆可以给自己放个假,然后找苏宪立出去走一走,别总闷在办公室埋头苦干,劳逸结合才是王道。”
“好。”
一直到高铁站口,邓桑桑都还很不放心地继续交代着,而她一旁的沈轶臻则显得格外的乖巧,只是点头全都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