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和春雪

    哦,哭错了坟。

    金絮抖抖衣袍站好,索性不装了:“小泥巴,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慕十七仍替她撑着伞,听到这个称呼指尖泛白,他低眉敛目,看似恭顺道:“大小姐教训的是。”

    少女抿唇笑笑,洁净的脸颊似云絮,微陷出一个梨涡。

    “小泥巴,你很不服?”她状似不经意问。

    慕十七眼睫微眨,染了雨天的水气:“属下不敢僭越。”

    金絮莞尔,是不敢还是不能?

    作为咸鱼,第二要义就是装糊涂,不能斤斤计较。她坐上回城的马车,偶尔能从窗框里看见骑马的少年。

    金家随行的护卫至少有三人,但小泥巴永远是最显眼的那个。

    同样的玄色莲花纹劲装,在他身上格外流畅服帖,玉质革带勾勒出少年人的腰身,他乌黑的发束成高马尾,束发的银冠是细长蛇纹,环绕着发髻延伸到额发附近。

    在他右手手腕处,除了用系带收紧袖口,还缠有一串银铃,风过无声,和发冠遥相呼应。

    金絮收回目光,比这身打扮更耀眼的,是小泥巴的模样。

    人有千万种丑法,但美就是美,毋庸置疑,强烈直观,说是小泥巴,但他一点也不黑,更不土,相反皙白如玉,有种难得的干净。

    但她习惯了这样叫他。

    大概是一年前,小叔叔把他送到金家时,小泥巴浑身是血,身上沾满了尘土,那是一种极致的惨烈,他却不显狼狈,只有破碎。

    就像上好的瓷器,哪怕裂开了,骨子里也透着高傲。

    只一眼,金絮就知道,这样的人不会甘心留在金家养伤,小叔叔金月生似乎也明白,在少年身上下了反吞蛊。

    这个做法有些趁人之危,但也是为了金絮的安全,反吞蛊是母子蛊,母蛊在她体内,子蛊在小泥巴那,一旦她受到攻击,伤害就会转移,由少年替她承受。

    小泥巴想杀她,就是杀他自己,受蛊毒所限,他不得不保护好她。

    ——这是小叔叔给她找的保命符。

    金絮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年轻有为的修士伸出指尖,轻点她额心:“阿宝,你生来与人不同,身怀宝藏,总要请人看护。”

    她点头,似懂非懂:“慕十七吗?可他瞧着并无修为,也无绝技,只是厉害一点的剑客罢了。”

    她甚至没见过他随身携带着剑,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拔别人的,拔同僚的,或者厚脸皮地跟她说:

    “大小姐,借剑一用。”

    这算哪门子侠客啊?

    ……算了。

    金絮转念一想,她自己咸鱼一条吊儿郎当,何必管别人靠不靠谱,小叔叔说行,那就行。

    真要论起来,如今很靠得住的金月生,当初也很离谱,那是四年前她刚穿越过来,被府上的动静吵醒。

    窗外很热闹,白墙边高大的长生树上,坐着个乖张肆意的少年,一身绯衣像要染红整个秋天。

    树下是金老爷领着一众护院,叉腰扬声道:“小兔崽子,敢翻墙就打断你的腿。”

    “还修仙?你也配?”

    “快给我滚下来!”

    少年双手抱胸,唇边笑意是年轻人独有的张扬:“兄长,你又怎知,那万里挑一不是我?”

    “小侄女,你说是吧。”

    少年余光扫到躲在窗后看热闹的金絮,提了提唇角,笑容明媚远胜春光。

    不知为何,金絮下意识合拢了窗,少年的嗓音仍远远传来:“阿宝,你这样小叔叔可是很伤心啊。”

    “哎呀!”紧接着传来的呼痛声盖住了他不着调的声音。

    “兄长,你真打啊!”

    ……

    金絮记得,第二次见小叔叔,他躺在床上,断了腿,闷闷不乐。

    那些和修仙有关的书卷被金老爷付之一炬,在夜色下化作萤火,从少年指缝间溜走。

    “你也觉得我不切实际,对吧?”看见是她,金月生转过头来,难得给了个好脸色。

    他只大她一岁,除去辈分这点,更像是青梅竹马的兄妹。

    金絮放下篮子,拿出一个刚摘的石榴,边剥边道:“小叔叔,我不懂什么修仙。”

    “但你要是喜欢,就去吧。”

    金月生眼睛一亮:“阿宝,你从前不是说,傻子才修仙吗?”

    金絮:……

    原主说的,关她穿越人什么事?

    金月生盯着她的面颊。

    不知是不是有些心虚,石榴汁溅到她指尖:“你别这么看我,小时候说的哪能当真,人总要长大嘛。”

    金月生点头,甩来张帕子:“倒是没以前娇气了。”

    金絮把剥好的石榴籽放到白瓷碗里,擦干净手,起身准备离开。

    金月生瞥了那碗干净的果肉一眼,在背后喊住她:“不会是给我的吧?金阿宝,你别这么乖巧孝顺,我害怕。”

    金絮懒得跟断了腿的人计较,淡声道:“父债女偿,小叔叔你受得起。”

    金月生微愣,随即低头一笑。

    病了一场的小侄女,好像也比以前可爱多了,还知道心疼人。

    他拖着伤腿跳过来,瞥了眼竹篮里红灿灿的石榴果,竟发现了压在下方的一卷剑谱。

    剑谱陈旧,是那种摆在地摊上也毫不起眼的破书,书名却特别,叫《无情剑诀》。

    金月生愣在原地。

    他以为自己那些关于修仙的经卷都被金老爷烧完了,谁知还有沧海遗珠。

    金月生抚了抚剑谱一角被烧的痕迹,猜测是小侄女顶着熊熊烈火,给他偷出来的。

    少年弯唇,笑意桀骜不驯:“金阿宝,若我日后修成大道,你配享太庙。”

    他翻开书,里面还夹了一页纸:“今夜亥时,狗洞边见。”

    ……

    亥时,金家院里狗都睡了。

    金月生换上黑红色劲装,爬出狗洞,月辉皎洁,映在眼前少女莹白的脸孔上,如春雪细腻。

    他眨了眨眼睛:“你拉我一把。”

    金絮点头,把收拾好的包袱递给他:“小叔叔,里面都是我的私房钱,你快跑吧,后院还有备好的马匹。”

    金月生大受感动,问道:“后院没人?那为什么还约在狗洞?”

    金絮:“啊?”

    “我以为你喜欢钻。”

    金月生从小就是不安分的主,上房揭瓦,爬墙钻洞,精力充沛旺盛,金老爷越打他,他越嚣张,是狗洞的常客。

    金月生:“……”

    你还挺尊重别人爱好的。

    他拎着包袱一瘸一拐往后院走,走出好远才回过头,朝她扬起笑脸,明媚得像太阳:

    “阿宝,谢了。”

    谢谢你相信我,愿意扶持我,若我日后混出名头,定给你做靠山。

    金絮弯唇,少年朝她扬了扬手,转身消失在黑夜里,她回过头,对上了金老爷不怒自威那张脸。

    “爹……”她小声地喊。

    “哼。”身材魁梧,隐约可见将军风范的男人敲了敲她的脑袋:“金阿宝,你怎么敢的啊,把那条疯狗放出去修仙。”

    金絮:我没想那么多。

    金老爷解下披风给女儿系上,道:“不怪你,只怪月生这孩子,天赋异禀,非池中之物,似乎做什么都会大有一番成就。”

    他想起两年前,金月生十三岁,随他上战场,银袍小将比他这个老将还耀眼,领了支不怕死的兵,追敌三千里。

    那时金老爷嘱咐他:“月生,初来乍到,不要追敌过深。”

    金月生:“知道了,兄长。”

    可结果呢,他深入敌营,把匈奴王的舅舅抓了回来,还收货一大批俘虏。

    仅仅两年,匈奴就降了。

    金老爷怕金家太显眼,惹君王不快,主动请辞,回了临安城养老,顺带看着金月生,怕他又惹出惊世骇俗的事来。

    他倒好,还想去修仙。

    “也不知是福是祸。”金老爷叹息,拍了拍女儿肩膀:“阿宝,我们回家。”

    金絮道:“不管小叔叔了?”

    金老爷噗嗤一笑,面上难得带着几分骄傲:“他那性子,天不怕地不怕,谁管的住啊?”

    金絮也笑了,将军爹看似不苟言笑,路过的狗都能训两句,从没夸过她小叔叔好,其实在心里,他也是很认可金月生的。

    那样明亮的少年,有他年轻时几分影子,却又更出色,更勇敢。

    *

    金絮合拢窗户,月色依旧。

    四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她却很少再见到金月生,除了年节那日,小叔叔会踏着风雪御剑回来,其他时候,金月生都在山上清修。

    她再看他时,总觉得隔着朦胧一层薄雾,少年还是当初的少年,眉眼间的意气和唇边的笑却黯淡了许多。

    金月生也不会再喊疼了。

    从前他受了伤,巴不得敲锣打鼓,好让整条街都知道。

    踏入仙途后,金絮不知道他受了多少伤,吃了多少苦,只能从他额心的疤略窥一二。

    听爹说,是为了争首席弟子之位,在擂台上比试时,他的额心差点被同门一剑贯穿。

    后来,金月生就束了抹额。

    他只字不提这四年来的苦难,聊起艰辛过往时也好像云淡风轻,只有金絮知道,小叔叔没从前爱笑了。

    即便是笑,笑意也不达眼底。

    太阳一旦沉没,再难升起。

    金絮只觉得惋惜,或许少年人的成长,总是过于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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