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鸦山奇遇

    渡鸦山半夜传来可怕濒死的嚎声,太阳升起前才趋于平静。

    长久的饥饿与久违的炫目阳光令他头部发晕,还有鲜血肉类腐败的臭味,随着他朝渡鸦山深入越发浓郁,他的汗毛耸立,直觉不断提醒着他逃跑,可他挥别所有退缩,别无选择的迈开脚步继续前进。

    渡鸦山之所以叫渡鸦山,正是因为远远就能听见山林间传来的杂乱渡鸦嘶叫声,所以他们村里的孩子都这么叫着玩。至于长辈,他们敬畏地称其为茉莉根的居所,严令任何人接近,据说试图踏足女神禁地的不速之客都成了她宠物的饲料,无一例外。

    加强了这一禁忌可信度的,是在十几年前,他几乎还是个婴儿,只会爬行和啼哭。一场瘟疫席卷了整座村庄,男女老少都没能幸免,被感染者会浑身长满脓包、如火焚烧一样痛苦死去。部分还健康的村民为自保决定冒着触怒女神的风险闯入渡鸦山避难,这其中就包括了菲克的父母,和父亲怀中年幼的他。

    幸存下来的村民们说,疫病过去数十天,山下的村民都认定了闯入禁地的人们的肉身早被茉莉根的渡鸦宠物们啄食干净,他却一人摸索、爬行就这么磕磕绊绊爬下了山。

    村长的妻子琵娜是第一个发现他的,“你如果不是因为太过瘦小被渡鸦们忽视了,就是得了母神的庇佑。”琵娜和村内的妇女们都如此感叹,他们每一家都分出了一点食物,在菲克还没办法自立前,就是吃着村民们轮流分享的面包、羊奶长大的。据说除了出于对母神的敬畏,也是因为他父亲生前是个好人。

    好人。他很庆幸,却只有庆幸。

    渡鸦山、他的父亲母亲他是一点也没印象了,记忆一直到琵娜抱住他拿蘸了蜂蜜变软的面包块放进他嘴里开始,在此之前是一片空白。

    他有时一人忙完工作会爬上村里最高的橡树遥望黑漆漆的渡鸦山,他试着幻想,或许他那个好人父亲也像凯里的爸爸一样会把凯里背在肩上、或许妈妈也像缇娜阿姨一样会烤制甜甜的蜂蜜饼,家人间长得都有点像,所以他的父亲和母亲都会有头金发。

    幻想时间也只是偶尔中的偶尔,孤儿如果要顽强地长大成人,不会留给自己太多时间脆弱。

    高大橡树林几乎要隐匿光线,渡鸦难听的叫声可以从头顶的任何一处传来,菲克已经很小心自己的脚步了,尽量维持在谨慎不拖沓、快又不急躁的速度前进。此时他的口袋躺了几只灰色硬壳虫子,战利品,他盘算着将他们烤熟裹腹。

    忽然草堆好像有几双红色的眼睛在瞪着他,他做了个莽撞愚蠢的决定,猛地扑上前,双手一扒拉拨开枝叶一探究竟。

    如果来头野猪、豺狼,赤手空拳的他恐怕要命丧于此了。

    所幸里头什么也没有,他后知后觉自己的鲁莽。幸运又大难不死的菲克,你只是来探路,不是来逞英雄的,连把护身的斧头都没带呢。

    灌木丛里也不是一无所获,菲克从中挖出几颗又小又瘪不知名的红褐色浆果,这能吃吗?或许博学多闻的格洛奇知道这什么。他把浆果一股脑地连着树枝一起摘下了,塞进口袋。

    正在这时强风呼呼大作,他维持着弯腰摘采与收纳的动作,风砂争先恐后钻进他眼球与眼眶的缝隙,他抬起一手去遮挡,刺痛与泪水布满了黑暗的视线,另一手还握着的浆果被他不小心捏爆了,麻痒贯穿手掌一路爬向他整只手臂,还有一股气怪的生锈味,他不确定是怪风、果实还是遥远他处带来的气味,渡鸦们拍动翅膀在嘲笑,这些不详的动物没有被风吹走,在他的耳边叫嚣。

    被诅咒的渡鸦山、茉莉根女神品尝恐惧的居所,他自己一脚又踏入了此地。

    有一只手或兽爪,那湿漉漉黏糊糊的玩意铐住他右脚,“噢——”他的嘴巴也灌满了沙土飞虫,渡鸦嘎嘎嘎的更加放肆嘲笑他,巨大威力拉扯,他重摔倒地被迫沿坡滚下山谷。菲克挥舞双手,一手敏捷另一手还是麻痹迟钝,手指徒劳抠着斜坡上冒出的任何一块突出的岩块,茂密高大的树冠也起到了缓冲。

    我错了、我错了。他想要向看不见的女神求饶,求她高抬贵手结束这场捉弄游戏。被糊住了嘴巴与眼睛的他又聋又哑,茉莉根瞧不上这般信徒,他在被踹进湍急河川前甚至听见了尖锐的嘲笑。

    水流焦急的包裹住他,冲刷他的眼睛、鼻孔、嘴巴——他被如此粗暴的甩荡反倒平静了下来,就像回到了母亲填满羊水的子.宫,麻痹的右手逐渐找回了温度知觉,他收拢十指抓住了水草好让自己停下,鱼群欢快的用腹部亲吻他的脸颊,他在重获新生,视线清晰明亮,鲑鱼的凝视智慧苍老。

    他被重新托回了岸上,咳出口鼻的水,在湿润的草皮地仰躺享受久违的安宁,然后才起身打量起自己身处何处。

    有一道陈旧破裂的灰白石墙,远古建筑体的残留物,他再靠近些,首先闻到血液和尿骚味,接着是石墙另一侧倒地的五名战士。他们各个高大吓人,手臂的肌肉比他大腿要粗,坦露的上半身长满浓密的体毛,肤色是灰败的白色,且他们的身上都遭到了致命伤,有头盖骨深深的凹陷、贯穿眼睛的窟窿,也有的脖颈深可见骨的伤口…菲克却还是远远站着屏息等待一会儿,确定他们真是死透了,这才翻过矮墙。

    他默念诸神之名,尤其是栋恩,祈求祂给予自己直面亡灵的勇气,然后小心翼翼翻找死者随身物品。

    挂满手指的戒指、金项圈、有一位面目狰狞的还露出了金灿灿的门牙,这五位战士或许都是一方领主,他们身上搜刮来的宝物菲克双手可都要捧不住了。

    “领主老爷们只吃黄金吗?”他忍不住抱怨,随手又把一枚金戒指扔向后方的宝物堆。他曾远远看过王族,骑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大人物前后都有追随者,前方部队身兼护卫与开路,避免不长眼的盗匪和同当时的他一般正值鲁莽调皮的幼童拦住车队凑热闹,后方的队伍同样浩浩荡荡的,战士们骑行或走路,还有一车车载着物资的牛车,负责照顾大人物财产的奴隶。

    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满满一车物资。临近三日脚程的交易场所都不再接受这些金光闪闪的玩意了,食物可以用女人、小孩、生产的农具、快病死的牛羊…交换,但黄金,是好看又不详的东西,如果你没有自己的战士就别妄想能大摇大摆的展示你拥有它们。否则强盗会像暴风雨一样闯进来,他们抢来的马可以让他们来去自如,把沾满鲜血的金子拿到遥远的都城销赃。

    话又说回来,领主死了,他们的牛车和奴隶又在哪?

    菲克再次抬头四下搜寻,然后僵立在原地。

    几步之外的参天大树下,有个人——像是一直在那儿,理所当然地,然后拨云见日般现身,只怪自己头昏眼瞎。

    那是一位修长的女战士,背倚靠着树干,深色的长发编成一束发辫垂在了一侧肩膀,她闭着眼,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了还只是睡着了,菲克猜是后者,他从未看过如此闪闪发光的人,难不成她是达奴神族吗?

    在菲克不自知的时候,他已经又朝对方迈近几步,然后猫弯着身体——

    “噢!”菲克痛呼出声,他的手腕被掐住,骨骼缝隙发出了痛苦喀喀声,是闪闪发光的女士,她轻易的,像拎一只小耗子一样,就这么扼着村里头体格最强壮的他的手腕,而此刻她也睁开了眼,深蓝色的眼睛上下审视。

    “你看得见我。”她的眼睛像寒冰。“是神官吗?”

    菲克的牙齿发颤,“大人,饶、饶了我…”舌头也在打结,费了好大的劲才捋直,“我只是上山找吃的,没有任何恶意。”他也不知道自己视线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为何还能兜转到女战士的胸前,猎鹰…费奥纳骑士!

    该死、该死、真是该死!他恨自己注意到得如此晚,世上哪有女战士能横行无阻、独立杀害这一地的敌人?自己竟敢招惹一位费奥纳骑士!

    当他的手骨彻底断裂前,女骑士决定施展自己的仁慈,她放松了钳制,但还是抓着,她身上有种无法拒绝的威力,“你只是一名普通人类?”只因是她的问题,菲克一点也笑不出来,他马上报上了自己可怜贫脊的那点资讯:菲克、住在山脚下隔岸的村落、是个孤儿、饥荒和战争流窜的逃兵成了盗匪,整个村子被抢得连一粒麦穗都没了…

    女骑士勾了勾嘴角,空着的另一手嘶啦一声撕开了他的短衫,他当即僵立住,脑中盘旋着自己被开膛破肚的画面。

    “哈,”女骑士放开了手,真正的,两手松开了,目光也从他狂躁蹦跳的胸膛处移开,“我相信你的话了。人类,菲克。”

    “感谢您。”他由衷地道谢。一把单手剑静静躺在她脚边,她应该能在瞬息间拔剑削掉自己脑袋。如果她想。

    “我似乎在招惹上某个弗摩族的大人物,追兵总是没完没了的。”女骑士解释:“请原谅我刚才的神经兮兮。”

    菲克僵硬地扯着嘴角,他完全没有兴致聆听这些故事,而是更想溜之大吉。谁知道呢,或许她会改变念头?数月前闯进他们村子强征他们粮食的费奥纳骑士也是这个嘴脸——她是很漂亮,神秘的蓝眼睛令她看起来更耀眼了,但她的那些同伙们,哪个不也是光鲜亮丽的。

    “骑士大人,我不打扰您休息了。”他小心翼翼后退几步,一刻也不想停留,可事与愿违。

    “慢着。”女骑士说:“你不是饿了吗?”她抬手指了一圈,“把这些带走吧。”

    “…”菲克眨了眨眼,女骑士给了他一个眼神,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听错,她要他把这一地几具尸体带走。

    我饿得可以吃肯树皮、草根,舔泥巴,但人肉…他双腿发软,空洞的胃在抽痛。

    “弗摩族也会因饥饿、变态的嗜好食用人类,火烤、煮汤、活生生吞食都有。”她语调总是有些不对劲,这回菲克注意到了,那就是她称他人类、然后指一地死人说弗摩族,把自己划在了第三类。见他沉默不语,女骑士说:“你害怕他们与你相似的长相,但肉被剁碎包裹进面团里就什么也看不出来了。”她想到他刚刚说没有麦粮了,贴心改口,“加点野菜煮成一锅热汤也行。”

    “我摘些果子下山就好。”他小声反驳。“果子不行的话还有虫子。”

    女骑士以一种轻盈的姿势跳起站直身,“看好了。”她的腰间兽皮带挂了几把镶嵌了宝石的匕首,她把其中一把扔给菲克,示意他上跟上前。他们停在其中一具尸.体前,女骑士亮出利刃划破了死人的胸膛,她白皙纤长的手指伸了进去,不多久就在黑褐色的魔物血液和胸骨里头揪住了一颗深色的硕大的锥状器官,弗摩族的心脏,一股更加浓厚的恶臭——猪屎、汗水、尿液、爬满蛆虫的鱼腹…类似各种复杂气味的结合,菲克可怜弱小的胃连奢侈的酸水都吐不出来了。

    女骑士抽了抽鼻子,挑起一侧眉毛,“你觉得很臭,是吗?”

    他只是点头,喉咙发出闷闷的应声,尽量避免自己开口多吸几口气。

    “忍着吧。你再看看他的身体。”她提醒。

    地上已经冰冷的弗摩族已经换了一副完全陌生的面孔,棕色的浓密毛发窜满他的身躯,背脊弯曲倾斜,嘴巴凸出露出了一对獠牙穿破了兽毛下的嘴唇,他的毛茸茸的手脚也诡异扭曲,原本的小腿出现了不自然的弯折,就像犬或狼一样的生物。

    “你就照着我刚才的方法。”女骑士补充,“记得把心脏留给我。”她用脚将心脏踢到了角落,也就是前不久她倚躺的树荫下。

    菲克抓着匕首胡乱点头,也想不明白她要一团恶臭物为何故,但前面说了,此人有不容否决的威势,她便是不身穿戎装、随身携带武器,言语、神情依然能令他服从。他过去最多只帮忙扒过兔子、松鼠的皮,清理鱼腹,现在一下成了大城市里那些大贵族聘用的刽子手,给一个个异族进行扒心酷刑,这过程有多困难自然不用说。

    太阳西晒时,树荫下躺了五颗有俩拳头大的心脏,弗摩族们化成了各式各样的型态,他们其中有长出了羊角、家禽翅膀,还有一只拖着长长的绿鳞蛇尾,却有张灰毛驴脸。

    “这是他们原本的模样吗?”

    女骑士认真的想了想,“算是吧。”她此时更专注在那一颗颗臭气熏天的心脏上,似乎嗅觉被这么过了头,五倍的恶臭也不至于让菲克昏倒了,但他还是隔一段距离观察她割开心脏,从里头掏出指节大小的片状物。她轻而易举从指尖召唤出清水,洗涤了手上脸上沾到的所有污渍,血迹下是五枚黑色半透明的奇怪东西,他没法从自己记忆中找出相似的事物联想。

    “我没在其他动物心脏里看过这个东西。”他忍不住好奇。

    “那当然,牠们不是弗摩族。”她把玩手中的物品,那五枚黑片上下抛接发出清脆的声音,“我们一般叫他龙鳞,总之…是个好东西。”

    怎么个好法?他怎么问时,对方笑而不语,将东西全收进了束口袋别回腰间,“你该想的是怎么把这五头狩猎得来的战利品扛下山才是。”

    ***

    菲克有如故事中的英雄一般,孤身闯入了渡鸦山赤手空拳与群兽作战,而后扛着一大袋的战利品光荣回到了村里。英勇的事迹迅速地传遍整座村子。

    饥肠辘辘的孩子们发出欣喜的欢呼声,他们围着那一袋子的食物转圈,小手戳了戳这些稀奇古怪的野生,接着不是谁开始起哄:

    英雄啊、英雄

    金发的菲克,

    骑着白色的骏马的高大英雄,

    他一人一枪杀死了怪兽…

    孩子们唱的是一首老歌谣,主角原是水手国王,被他们古灵精怪的脑袋瓜马上改成了菲克,这首即兴演出也就意味着七零八落、五音不全,可菲克红了脸的原因不只于此。

    “别唱了,这可不是我一人…”得了,孩子们唱得更欢快了。

    大人们也对着那一大车分量的肉品啧啧称奇,“我们这几个月都有肉干可吃啦!”缇娜阿姨欢呼。

    “渡鸦山住着的竟然是这种魔兽!”凯里的爸爸格洛奇是整个村子里学识最渊博的,他说:“我年轻时曾在书上看过,有着驴脸但蛇尾的——”

    “别拿你的那些往事唬人啰。”他的妻子推了他一把,“我们有肉吃啦!”

    “菲克,你果真是受到母神钟爱的孩子,渡鸦山里头到底还有什么?”、

    “你见过茉莉根女神了吗?”、

    “山里最深处是不是真有一座血色死湖?”

    …

    菲克版歌谣的背景乐下还有七嘴八舌想从他嘴里橇出关于渡鸦山奇闻的种种发问,菲克疲于应对。

    这时小琵的出现某方面也算好事,小琵是村长的女儿,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此刻她一路突破了重重人群冲过来抱住他,朝他的面颊献上一吻,然后眼睛发亮地望着他,他知道她老早就想这么做了。

    人们因为这一事故陷入短暂沉默,紧接着就是更大的嘻笑。可菲克没有在意,他的视野在遥远的一处定格了,他扶着小琵的肩膀温柔地推开她,然后小跑步远离的村子与所有人,沿着碎石道,赶上了女骑士离开的背影。

    “我,”他顺了口气,不是因为奔跑,他能绕着村落跑三圈不带喘的,但现在显然也不是因为惧怕,因为他朝骑士发出了邀请,“我是说,骑士大人,天色也不早了,您可以在我们村落留宿一夜。”

    女骑士摇头,“不了,恐怕费奥纳现在的名声是恶名多于美名,今天这种大好日子我就不坏了你们兴致吧。”

    “这五…五头野兽是您的战利品,您无偿赠与了我们,大家都会感念在心的。”

    骑士只是点头,但还是没有答应留宿,她说:“我随便一处树荫底下就能不受打扰得睡上好觉了。”她顿了下,“菲克,你说过你是孤儿,对吧。”菲克点点头,她说:“我接下来说的话你记住了,”她美丽的蓝眼睛写满了专注,“你应该不是一般人,你有非凡的体格、还对弗摩族表现出强烈的排斥,能看破我设下的障眼法。”她似乎在犹豫什么,最后摇了摇头,“别浪费了自己一身天赋。”

    菲克心里萌生期待,男孩们都渴望不凡。神秘、强大的女骑士出现了,一瞬间他眼中的世界不再只有村子、只有渡鸦们盘据的小山。可令他失望的是,女骑士并未发出邀请,“骑士大人,”他再次叫住她离去的步伐,“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骑士说:“丽芙,康马克之女丽芙。命运会让我俩再次见面的,现在,回去接受你凯旋式吧。”她回头微微颔首,然后不再停留,高挑的背影隐没在道路的尽头。

    夜幕降临时村里人就像庆祝新年一样升起了篝火,今天是饱餐一顿的好日子,某个菲克已经看不出面目、扒下皮毛的魔物正在火架上烤,油脂从肥肉渗出滴滴落入火堆滋滋作响。只是魔兽、魔兽,就像他曾有幸品尝的野猪肉一样肥美,菲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分到了非常慷慨的一大块,至于味道,他说不出古怪在哪,至少不会难以下咽。

    好在还有面包,而且是一篮。他记得在今天以前家家户户都在抱怨自己连耗子都嫌弃、空空如也的谷箱,咒骂诸神何其不公,叫他们碰上粗鲁蛮横的流浪骑士侵占了他们所剩不多的粮食。村民们只消说上这么几句,就能让他饿着肚子无偿干活,一会修补房顶的破洞、一会驼车搬运柴火。距离他的上一餐是昨天夜里小琵偷偷塞给他的一条盐腌鱼干和薄薄一片奶酪。

    菲克的不平衡也只是短暂的,不过数十人的小村子也有他们的社会规则,他是村民靠怜悯施舍长大成人,他理当接受。

    就像今晚,村里所有未婚的姑娘都想邀请他跳舞,但他无一例外拒绝了,小琵并肩坐在了他的身边,火光熊熊照亮她脸上的得意羞涩,因为她是村长女儿、最漂亮的姑娘,也因为她几次到家里厨房偷食物给自己的恩情。

    “这是什么?”小琵注意到那把匕首,他像女骑士一样用腰带别着,“上头是真的宝石吗?”

    “我想是的。”他细细的抚摸,鞘上镶嵌了一枚切割成菱形的宝石,宝石就像原来主人的眼睛颜色一样,不,丽芙骑士的眼睛更胜,像河流一样。

    “你莫不是闯进了女神的宝库。”小琵笑了。

    “当然不是,”他摇头,“是一位河流女神的。等下次见面,我会还给她。”

    下一次。他的期望单纯天真又美好。

    只他未能预料诸神回应了他内心的声音,重逢来得如此之快,却残酷满含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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