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教学楼,凭着记忆往寝室方向走。
说起我高中的住宿,我租了英语老师的教室公寓,就在女生宿舍楼上,电梯直达,到教学楼只用走三分钟。而且不断电不停热水,还是一个人住,周末有母上过来送吃的送水果,顺便还会打扫一下清洁。
这都不是最爽的,重要的是我还有手机。以前下了晚自习回家,就是刷刷微博看看我喜欢的明星物料,偶尔和妈妈打个视频吐槽学校的生活。
想起来我的高中还真是快活,学习方面我或许只是略有天资,但再忙也要偷着闲这方面的天赋我可是点满了的。也怪高中住得太顺心了,大学住进四人间和室友明争暗斗过好一阵子才互相习惯同住一个屋檐下。
走到我宿舍的门口,我记得我总会把门钥匙塞进我书包前面那一格里。我翻翻看,果然在那里。
打开门,差点泪目。
哎,爷青回,我的至尊宿舍!
看到我高中用的旧手机还放在书桌上,回到过去的实感又多了一分。上大学换手机之后这个就留给家里的老人用了。
我打开那个手机,幸好我的开机密码没变过——还是我小学时候第一个追的明星的出生年月日,后面就即使爬墙追其他明星了,但密码用习惯了就没再改过。
哟,我宿舍还贴着陆凡的海报呢,手机壁纸也是他。
陆凡是我高中那阵最火的明星,我高中的时候对他可谓是痴迷,上了大学还会省吃俭用买他代言的产品和他的周边,大二的时候和林森还去听过他的演唱会,看完我还真觉得我会爱他一辈子。
算起来也是追了五年多的人了,但后面谁知道呢,我大三的时候他被爆出来私生活混乱,私下玩得花得很,人品很差。
刚爆出来时候倔强的粉丝还认为是在造谣,但随着越来越多证据实锤被放出来,无话可说了,我是彻底塌房了。
心灵上的打击是巨大的,但灾难不会止步于此,满柜子的周边出都出不掉,送人都没人要,整个一赔钱货。
骗我的感情就算了,怎么还骗我的钱财,以至于我一想到他就想翻白眼,哪怕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我也要时不时在心里骂他两句。
但是,哈哈,想不到吧,姐重生了。这次,你个人渣休想圈走我的一分钱!
我把他的海报撤了下来,壁纸也换掉了。心满意足后就准备洗洗睡了。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望了望天花板,回想着我这一天,白天还是听雨的文艺青年呢,晚上就重返十七岁了。真是神奇。
睡了。
不对,还不能睡!
英语作业还没写。我在放弃和爬起来写之间纠结了一分钟,我还是爬起来了,再纠结我说不定就睡着了。
果然是经历了些社会毒打、吃过亏的过来人。这种自制力是真正高中时期的我无可比拟的!
英语作业不多,就是几篇阅读和短文填空,但写着写着我的眼皮就有些撑不住了,不过幸好坚持到了写完最后一个选项B。
一秒睡了。
闹钟把我吵醒,我习惯性选择“再睡一会”,等九分钟之后再选一次,重复好几个回合才会磨磨蹭蹭起床。
起身时我看了看时间,7:05。
这么早。
诶,不对啊?我现在是高中生,我们高中早自习是几点开始来着?
啊!!好像是7:20。
我被雷劈了,一下子清醒。我是一个上早八都会困得升天的大学生,高中生的早七让我怎么活啊??
我用光一样的速度洗漱,恨不得能够一边刷牙一边洗脸,两只脚同时穿袜子。然后飞奔出门。
虽然宿舍离教学楼很近,但是我们教室在顶楼。我要腿长没肺活量的,还在一圈一圈努力爬楼梯时就听到宣判死亡的上课铃。
……臣退了,这一退,就是一辈子。。。
我跑得岔气,扶着腰向教室走去,班主任田华亮早就站在了门口。
他是个化学老师,是一个爱在化学课上讲着讲着课突然联想到了就开始用方言讲人生哲学的中年老油条。尽管是个近视眼,但还是有着鹰一样的眼睛,特别是在抓迟到方面上。
我走到他跟前,尴尬一笑。他用方言说:“你娃天天都迟到,”又切换成普通话,“要是哪天不迟到,那一定是太阳——打西——”
“边”字还没等田华亮说出声,江雨深从另外一个楼梯跑上来。
他也迟到了。怎么说我和他多少是有点缘分在身上的。有时候觉得我们挺像的,都不爱写作业但是成绩好是一样,起不来床爱迟到是一样,都想学医又是一样。
是的,我也有一段时间想过去做医学生,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至于原因,都是后话了,原本的故事还没发生在现在这个时间点。
越发现我们像我就越觉得遗憾,我当初是怎么没有向前一把呢,至少论时间我也是在千思琪前面啊。
嗯,都怪陆凡,当时都去追星了,暗恋什么的,追起星来都被我抛之脑后了。总不能怪我自己吧。
田华亮背着手看着被他堵在门外的我们俩,教室里语文老师已经开始领着大家背古文了。“你们两个进去把书包放了,再把书拿着到教室外面站着上早自习。”
哎这么算的话,我高三站着的时间差点比睡着的时间都多。
看到江雨深把书包侧面的玻璃水杯拿出来放在桌边,这个杯子还有点来头。
当年我硬拉着李雨哆美其言曰“姐妹杯”,一人买了一个和江雨深同款但不同色的小号杯杯拿来用。我本就爱买各种各样的水杯,而且那种款式其实挺常见的,李雨哆当时也就是觉得我紧跟潮流,并未做多怀疑。
他又弯腰去抽屉找文言文背诵单子。大概是纸抽出来时用了些力,桌子有些晃动,水杯差点摔下去。
还好他前桌,也就是我,眼疾手快,及时扶住了才不至于让杯子摔下去。
我突然想起了那一瞬间,当时我喜欢上江雨深的一瞬间。
一直在说我暗恋他暗恋了一整年,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一瞬间和一年相比真是微不足道,以至于我只记得我喜欢了他一年,记得是从高三开始的时候开始的,却忘了开始的契机——就是那一瞬间。
那是一节不记得是什么课的课间,有的同学陆陆续续趴下了,江雨深的水杯也是放在那个右上角,他还在写上节课讲的题的过程。
我起身准备去上洗手间,出座位的时候椅子挤到了他的桌子。他的杯子就像刚才那样差点掉下去。
我连忙伸手去接,在杯子摇摇欲坠之际,我抓住了杯子,还碰到了同样是接杯子的江雨深的一根手指。
就那一瞬间。
我连忙撤回了我的手,他看着我说:“幸好,幸好没摔下去。”
我没有回复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向教室外走去。
很凉,是细滑的,怎么好像还有点湿气。
都说手指是人体最灵敏的部位,上面有很多很多个触觉感受器,让指尖能感受到最多的世界。
我的大脑空空,凭肌肉记忆往厕所走,只是在机械性回忆他的指尖。心却在咚咚跳,咚,咚,咚。
只剩心跳声。
那一瞬间太短了,指尖再灵敏能摸出个什么东西,我路上却一直在重复那一瞬间的感觉,模糊又清晰。
很凉,是细滑的,好像还有点湿湿的感觉。
模糊是因为短暂、分不清。清晰是因为我在不断重复。
就这样便是喜欢了,很奇怪吧。就是碰了一下手,还只是碰到点手指尖尖,我都记不起是哪根手指的尖尖了。
居然就这么喜欢了,很没来由吧。
这居然是喜欢,好奇葩。
但喜欢这种情感可不就是奇葩吗?或许我的心意早在你我都不察觉时就在累积,累积到只需要轻轻碰一下手指头就被激发出来了。默默间,我的心意已经到了仅仅是和你的一瞬间就需要被解决的程度。
也或许只是因为碰了一下手而已,十七岁的我会因为碰一下手就喜欢上一个人,青春的悸动谁说得准呢,那是我记忆里我和他肢体上最亲密的一次。
管他呢,喜欢本就是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