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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山水

    行船路上,海上风平浪静,天空清朗无云,在明媚的阳光照射下,海面波光粼粼,美丽极了。几只海鸟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昭示着奔向新生的旅行。

    宋槿用一只金镯子收买了一个刚好押镖去大宛的总镖头,让他们捎她一程,就跟着他们的镖队上了船。

    发船时,百花楼的噩耗还没有在清阳县中传播,所以并不会有人怀疑宋槿的身份。等到清阳县的人有所察觉之时,宋槿早已经离开了大晟的国土,到达了大宛。更况且,现在在路上逃亡的人是春桃。

    因着宋槿的长相属于女子中那种极为妩媚的,就算是扮上了男装,也很容易被人认出,所以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她上了船后便换上了她带着的女装。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就是要用女儿身向前走、向上走,而不是捏造一个男子的身份。她要让世人看到,女子亦可成就一番天地。

    站在船板上,微风吹起了她乌黑亮丽的发丝,好像上天作美,那发丝恰好停留在了她高挺的鼻梁上,深邃明亮的眼睛,微微颤动的睫毛。那一刻的她,恍若天神临世,洁白的不染尘世。

    看着宋槿的样子,镖队中难免有人起了疑惑,去询问那名总镖头。

    “镖头,你说那女子是什么来路?长得这般好看,周身气度更不用说,身上又拿得出那么好的一个金镯子,按理来说应该是哪个世家大户的小姐才对,可她身边却连一个奴仆都没有,真是奇怪。”

    总镖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与宋槿同姓,单名一个春。他脸上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眉间一道半尺长的刀疤,给人一种很不好惹的感觉。

    宋春坐在角落里,静静地擦拭着手中的那把弯刀,那弯刀锃亮的能照清他的面容。

    那是一把好刀,时人喜好用剑、用枪者居多,喜好用刀,且能寻到一把这样的好刀的人实在算不上多。

    “她的左手小拇指上有不少于六七年的老茧,其他指头却光滑如玉。”宋春并未抬头,只是默默地陈述着一个事实。

    询问的那个小伙觉得宋春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十分疑惑。

    宋春眉毛微挑,抬头看了那个小伙一眼,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解释道“这左手小拇指的老茧,大都只有常年练琴的人会有。这年头,战乱不断,平常人家可做不到让一个小姑娘练六七年的琴。她若不是一个家里落了难的世家小姐,那就只可能是——”宋春想到了什么,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那个小伙正听得尽兴,这突然戛然而止的就更令他好奇了,赶忙问道“是啥?”

    宋春站了起来,用刀背狠狠地打了那个小伙的屁股一下,厉声道“休息了那么一大会儿了,这一带海盗最是猖獗,你还不快去望风!我们此行是来送镖的,不是来探讨人家小姑娘的!这趟镖出了事情,没有我们的好果子吃!”

    小伙受了宋春的责备,自知是自己的错,只得捂着疼痛的屁股一歪一扭地离开了。

    宋春看着站在甲板上的宋槿,他没有说出口的是,若一个气度不凡、样貌出众、拿不出现银却拿得出那样金镯子,独自坐船远行的姑娘不是落了难的世家贵女,那便只能是刚刚离开风尘之地的人了。

    宋春想到这一点,虽不知她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是如何逃离风尘的,但想来也是十分不容易的,所以对她带了些来自长辈的怜惜,能帮一点是一点,没必要踩着小姑娘的痛处,四处宣传。

    宋槿看着远处的山水,她一直以来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要去大宛,去见那个人,只是具体该如何去实施,她尚且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思路,不免有些发愁。

    “小姐,您,不必为了老奴,这般牺牲的。老奴已经,药石难医,这一辈子,也只是希望您,能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

    一个年迈且带着沙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道,不难判断此人必定时日无多了,而回应她的是一阵少女的低声呜咽。

    宋槿回头望向声音的发出处,刚好一个穿着素色衣裙的姑娘一只手捂着口,眼睛红肿着哭着跑了出来。想来,她便是刚刚事情的当事人了。

    那姑娘自然也看到了宋槿,她的眼神带了些躲闪与怯懦,低着头从宋槿身边跑过。

    她的衣裙是最劣质的那种素色麻布做的,隐隐还能看见几处缝补过的痕迹,身材也很娇小,应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难看出,她之前的日子过得应是十分简谱。

    宋槿想来,她应该是遇见了什么事,但她还没有好心到去多管一个陌生人的闲事,所以也并未在意,就静静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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