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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偏执狂与金丝雀(小巴蒂)

    1.

    我叫露丝...露丝...对不起,我只记得我叫露丝了,只记得,这是我被囚禁的第一百三十天,无比清醒的第一百三十天,我所住的这个房间里没有一扇窗户,没有一丝光亮透进来——我猜这里是地下室,这里空旷的可怕,大多时候都只有我自己,和我脚上的一条锁链,哦,还有墙壁上我用来记录时间的一条条刮痕。我有时候甚至期望这个世界拥有灵魂,那会显得我没那么孤单,这本笔记是那个我唯一能每天见到的淡金色头发黑色眼睛的男孩带给我的,我记得那双眼睛,隐隐的记得,但,它和我记忆里的那双好像不太一样?或许是年龄增长导致的吧?我猜...大概,当他得知我在这里无聊的快要发疯了的时候,他贴心的为我带来了一本日记、墨水和羽毛笔,他说,这个日记本和他都会在这里陪着我,这是我第一次开口和他说话,我问他他叫什么名字,他告诉我,他叫小巴蒂克劳奇。——摘自《玫瑰日记》

    我和露丝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入学那年的丽痕书店,我并不是什么纯血吹鼓者,当然,也并不排斥麻瓜出身的巫师的靠近,说实话如果不自报家门的话我也分不清哪个是纯血哪个是混血哪个是麻瓜出身。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丽痕书店里挤满了人,不过我所处的位置很空旷,那些人更喜欢看关于野史或是魁地奇的书籍不是吗?很少有人会喜欢看枯燥乏味的魔咒书,我正在津津有味的选着自己要买的课外读物,说实话,我是有些茫然的,这些书都很有意思不是吗?直到一双洁白的小手拿着一本魔咒书递到我面前,我抬起头来看着那手的主人,那是一个拥有一头红色头发和绿眼睛的女孩,她比我高了半个头,我猜她是学姐,或许,她是个韦斯莱也说不准。想到这里,我又一次打量起她来,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露出一个笑容来,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梨涡,我几乎看愣了,看我没有接过她手里的书,她也没有恼,只是温柔的开口,我听到她说“你是新生吗?选这本书对你会更有帮助哦。”

    那天,我收下了她的书,我看着她转身离开,看着她去付了款之后带着书离开了丽痕书店,我知道,我一定是对她一见钟情了,因为就在她对我笑的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重视,毫无疑问的,我一直认为我的人生糟糕透了,而她,是第一抹曙光,当个光照进蒙灰的角落的时候,任谁都会一见钟情的。

    第二次见面是在霍格沃茨礼堂里,从走进礼堂时我就四处观察着,我在找一个人,一个红头发的女孩,格兰芬多的座位上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红头发女孩,我见过那张脸,几乎是一瞬我就确认了,那个坐在靠里一侧的女孩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问我为什么?因为气质,独特的气质,那种温柔又敏锐,疏离又恬静的性格,我见过很多女孩,他们或是天真的,不谙世事的,或是刁蛮的,任性的,或是畏缩的,胆怯入鼠的,或是活泼的,开朗阳光的,具有这种气质的女孩还是第一个。

    我坚信,我不会认错人的,只可惜,她也是个格兰芬多,我承认,当我发现她是个格兰芬多的时候有一点失望,那是我父亲,巴蒂克劳奇毕业的学院,对他来说,我只是克劳奇家族的延续罢了,是他的延续罢了。看啊,取名字都不想花费一点时间思考,我痛恨我的父亲,我甚至不愿意进入我父亲曾经进入的学院,我想成为我自己,而不是他的附属品,所以当分院帽纠结于将我分去哪里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想进入斯莱特林。

    我知道,去年,那个斯莱特林世家的大布莱克先生叛逆的进入了格兰芬多,那让布莱克家觉得丢尽了面子,我猜当我加入斯莱特林之后,我的父亲也会觉得颜面尽失吧?不过就是可惜了,或许,我与那束光芒有缘无分吧?谁知道呢?

    可我轻视了光的力量,当光在我冷漠的心脏中埋下了一颗种子之后,它就会根深蒂固的长在那里,我再也没机会将其拔出,只能任其肆意生长,最终穿透我的心脏,残食我的意识,让我彻头彻尾的沦陷其中。

    2.

    我和小巴蒂渐渐熟络起来了,在他的准许下,我从地下室搬出来了,这是一个不错的房子,像是个古堡,只是脚上的镣铐还是没有取下来,他告诉我,是为了防止我跑走,他说,他会最大限度的给我自由和保护还有,我梦寐以求的陪伴。但我不可以离开这个古堡,不可以离开他,他说他爱我,可他真的很忙,似乎只有每天晚上九点之后他才会回来,我渐渐地有些依赖他,越是依赖他我越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会想要逃跑?我不知道,但我隐隐的觉得,我知道爱是什么。或许我需要好好回想一下?——摘自《玫瑰日记》

    这是我入学的第一个圣诞节,我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关于那个红发女孩的信息,她叫露丝伊万斯,一个麻瓜出身的女巫,是个很聪明的,成绩非常优异的女巫,她优异到吸引了太多男孩的目光,比如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贫穷的混血,再比如雷古勒斯布莱克,那个温顺的羔羊,当然,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那群围在她身边的,像是苍蝇一样多的令人生厌的格兰芬多们,那群贪图享乐的家伙怎么配得上馥郁的玫瑰?我讽刺的想,只有我,只有我和她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站在舞台上的模样美极了,不过我迫切的想要毁掉那抹娇艳,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当玫瑰枯萎的时候,还有谁会珍视玫瑰呢?只有我。可惜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油盐不进,那群格兰芬多不好下手,而朱迪帕金森和吉米诺特?简直就是两个废物——也只有雷古勒斯布莱克好操控一点了,那个傻男孩,问我为什么会关注到他?那还是因为我发现,除了我以外,还有另一个斯莱特林在摸索关于露丝的信息啊——没错,就是他,不过我们的目的似乎不太一样?不过这不重要不是吗?看看吧,这个傻男孩只是被我稍稍维护了一下就将我当成好朋友了,只是听了卢修斯马尔福那家伙和朱迪帕金森那个废物的只言片语就轻而易举的对那朵玫瑰产生厌恶之情了——当然,这只是第一步,我不只有一个竞争对手不是吗?

    等着我,娇艳的玫瑰,等我将那些障碍一一铲除之后光明正大的站在你面前,到那时候,我会光明正大的摘取你,占有你。

    那个叫吉德罗洛哈特的拉文克劳还真是...碍眼啊,不过他的校报倒是给了我更多的机会和想法,或许我可以试着利用一下那家伙?不会有人知道这些报纸榜单背后有我的手笔的,对吧?毕竟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籍籍无名的斯莱特林——

    真不喜欢假期啊——又要两个多月见不到我的玫瑰了,雷古勒斯真是,天真的可以,看啊,他所有的想法都写在他给我的信里了,明明只认识了一个学期而已。通过雷古勒斯的信,我得知了那个和我一样的学院叛徒去了戈德里克山谷,而我的小玫瑰也去了,雷古勒斯很烦恼,因为他的堂姐想要伤害露丝,可他即使不喜欢露丝,却也不想伤害她,他说他哥哥告诉他,露丝很像他们的堂姐安多米达。

    说实话,我很嫉妒,嫉妒那群格兰芬多能和露丝一起度过假期,二年级刚一开学我就见到了露丝,在火车上,没办法,她总是引人注目的,上车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她的朋友们在招呼她进车厢,远远地看到她走进去之后我才找了个离他们包厢很近的包厢,经过他们包厢的时候,我看到了桌子上的那个留声机,余光瞥见她爱怜的摸了摸留声机,我猜她很喜欢这个礼物吧?火车上的隔间并不隔音,毕竟是魔法世界,如果不想让别人听到交谈声可以用魔咒阻挡不是吗?我的包间距离她们只有一墙之隔,该庆幸么,她们隔壁的包厢还是空的。

    她成了文艺部部长,一个新的职位,为她设立的职位,我有点遗憾,不能利用那个拉文克劳通过校报做手脚了啊——不过没什么关系,愚蠢的洛哈特,被人挖坑了还乐此不疲洋洋得意,他竟然天真的以为给他挖坑的人会对他伸出一只手来,卢修斯马尔福和纳西莎布莱克毕业了,雷古勒斯在斯莱特林的处境开始变得糟糕了,尤其是当那个格兰芬多的布莱克和波特家的继承人为了帮露丝出头而两个人打了四个人之后,我始终冷眼旁观着,不论是洛哈特沦为笑柄还是四个斯莱特林被打的鼻青脸肿,这都是他们应得的不是吗?当雷古勒斯被霸陵的时候,我依旧保持着我的冷漠,只是每每深夜我都安抚着他的情绪,我告诉他如果不是因为露丝,不是因为西里斯的冲动他也不至于被针对欺负,可这一切被那个斯内普搅和了,当他带着雷古勒斯离开斯莱特林休息室之后,雷古勒斯莫名的和露丝关系变得亲近了,他加入了D&M,站在了露丝身边,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试探的询问他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对他说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才知道他又被人霸陵了,我才不会告诉他,那天,我就在男寝门口静静地看着。

    舞台上的黑天鹅,高贵冷艳,美丽动人,当她孤寂的站在舞台中央振翅做出祈求状态的时候,斯莱特林不只是西弗勒斯和雷古勒斯一眨不眨的凝视着她,还有我,可惜,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就连她也感受不到我的视线,我忽的发现,她在我的世界里好像只是惊鸿一瞥,她从未停留过,从未。

    随着洛哈特自导自演的告白风波,露丝和那群围在她身边的人越来越出名了,朱迪帕金森还在努力的煽风点火,可惜,就好像是一滴雨水滴落在磅礴的海面上一样,掀不起任何波澜,穆尔赛伯和艾弗里的头发被烧秃了一大片,两个人愤恨极了而我却暗自发笑,玫瑰娇艳令人垂涎欲滴,但荆棘会永远保护着玫瑰的美丽,为什么要妄图摧毁玫瑰呢?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玫瑰,那岂不是很无聊?这两个蠢货想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他们想让西弗勒斯和雷古勒斯自相残杀,而我被卷入了他们的谋划中,这大概是我这两年唯一的败笔,让雷古勒斯对我生出了警惕,他们的关系不减反增,变得更好了,我承认,我是嫉妒的,可嫉妒有什么作用呢?看啊,跟她站在舞台上的不还是那个布莱克?

    我开始迫切的想从幕后走到台前去了,可在看到她的辉煌舞台之后,我竟然有了一瞬间的迟疑,理智告诉我,玫瑰是不会留意到我的,她的视线总是停驻在那个斯内普身上不是吗?可这重要吗?即使她永远不会注意到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越是了解越是清楚,她就像是一个精雕玉琢的艺术品一样,每一个划痕每一颦一笑尽是风情与故事,看着她大步走进火车里的背影,我忽的意识到我的偏激,我真的——好想好想把她拉下神坛,然后禁锢起来——可惜,这似乎有点难办,不过时间还长不是吗?我们还有四年的时间慢慢来——

    3.

    这是我被关在城堡里的第310天,入夏了,小巴蒂送了我很多漂亮的衣裙,他说,我穿绿色很好看,我发现小巴蒂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对劲...他告诉我,我们曾是一对恋人,但我因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而被追杀,所以他把我关在这里,他时而小意温情的将我圈在怀里在我耳畔撕磨,时而一改往日的优雅粗俗暴力的与我缠绵撕扯,我渐渐的开始有些畏惧他了,可我不敢躲开,因为每当我抗拒的时候他的怒意更甚...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夸了我,说我适合绿色,还送了我一衣柜的绿色裙子,可为什么一脸怒意的撕扯我的绿裙子的人也是他?——摘自《玫瑰日记》

    三年级,学校举办了院级争霸赛,她并没有成为格兰芬多的勇士,这让我有些失望,她那么优秀的人怎么会输给詹姆斯波特那个家伙?随着比赛的进行,她的名声几乎被毁掉了,看着预言家日报上的关于她的内容,我几乎又气又兴奋,嫉妒几乎灼烧了我的心脏,可,这样就能让她名声尽毁了吧?

    她总是有绝地逢生的能力,即使被贬低进泥土里,她也是娇艳的,当她以勇士舞伴的身份穿着那条美丽的不规则的露背裙走到台前的时候,我也忍不住的双眸紧盯着她,即将十五岁的她已经发育的很好了,曼妙的身材,玲珑的面容,翩然的舞步,她果然很适合舞台,可惜今年她不会出舞台,他们这群人似乎有了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不过我并不是很好奇,我看着他们离开礼堂,然后对自己施了幻身咒跟在他们身后,我看到他们进入了一个凭空出现的屋子后没多久又一起离开,然后上了楼,我也紧跟上去,我看着她的小魔咒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看着她将斯内普的绿色花瓣变成玫瑰花塞进发丝的间隙里,我敏锐的发现,她和斯内普之间的氛围越来越暧昧了,直到午夜,当我看到她和斯内普牵着手走进二楼的一个空教室里,他们在那个空教室里呆了一夜,窃听咒让我清楚地听到了他们撕磨缠绵的声音,我听到那朵玫瑰喘着气用嘶哑暧昧的声音询问斯内普她是谁,我没心情在听下去了。

    嫉妒就像是一把烈火,它捣毁了我的全部心智,在马尔福家的舞会上,我作为一个格兰芬多传统纯血与他们格格不入,我也乐的清闲,在角落里,我淬了毒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斯内普,他是沾染了玫瑰花香的人,他理应罪该万死,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抓住他的把柄然后把他推进深渊,总有一天。

    报应来的很快,黑天鹅和他决裂了,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黑天鹅转身就选择了一个一无是处的赫奇帕奇,我开始反思自己,如果我主动一点,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会不会是我?可惜没有如果,第三场争霸赛拉开帷幕,我坐在观众席上冷冷的看着那座迷宫的方向,如果能让斯内普死在迷宫里就好了,很明显,露丝虽然和那个赫奇帕奇恋爱了,可她的心还是在斯内普身上,只要让斯内普消失...让斯内普消失。

    露丝和那个赫奇帕奇的‘爱情’持续的时间很短暂,那个赫奇帕奇订婚了,他的未婚妻不是露丝,在订婚宴上,我见到了贝拉特里克斯,那个蠢女人正在发愁呢,她的主人给她派了任务,她的主人想见见那个斯内普和小玫瑰,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她正毫不避讳的拉着纳西莎布莱克——哦,现在她叫纳西莎马尔福了,他们在我身后说着悄悄话,贝拉特里克斯显然不想这样做,她可不认为一个混血和一个麻瓜出身的巫师有资格站在她的主人身后,让斯内普消失的机会来了不是吗?我只是动了动嘴皮子,那个蠢女人就信以为真了,我说,抓住他们,然后杀死,复命的时候就说,他们不愿意服从,我还隐晦的告诉那个蠢女人,她完全可以利用目标身边亲近的人,我说,我记得他们有一个朋友,就在对角巷开了间杂货铺,果不其然,他们抓住了那个贪婪又怯懦的老鼠,说实话,在露丝身边的这群人里,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他,一只卑劣的怯懦的老鼠——

    在我确认了贝拉特里克斯按照我的说法开始布局了之后,我毫不犹豫的写了封匿名信寄给了邓布利多,我那么关注露丝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学期她和邓布利多的关系有多么亲近?我猜邓布利多几乎是把她当做接班人来栽培了——

    开学的时候我有些失望,因为不管是玫瑰花还是那个该死的斯内普都好好地活着,他们似乎冰释前嫌了?这让我觉得惴惴不安。

    果不其然,这一年是动荡的一年,她的生命明明灭灭,她的人生轨迹却灿烂如斯,当她真正的将她的优秀展现的淋漓的时候,我发现她又有了些细微的改变,比如,她更自信,更强大了,这也是她应该的,最年轻的魔咒师,魔药与炼金术的第一名,这些光环环绕着她让她又一次登顶了预言家日报,只是这次,那个记者似乎不敢胡说八道的胡乱报道了?从前,她从不会在意那些耀眼,每次即使那群围绕在她身边的人气的牙痒痒了她也只是一笑了之,直到这一次,当OWLs考试的间隙,朱迪帕金森那个蠢货勇于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毫不客气的讽刺着恐吓着朱迪帕金森,不动一根手指,她就大获全胜了,我知道,她这样的人,总有一天会真正的站在世界之巅俯瞰所有人类,而我也一样,没关系,只是晚一点并肩而已。

    4.

    我开始有些畏惧他了,他的暴虐症状越来越严重了,他会轻柔的将我揽在怀里,然后用耳语告诉我他亲手杀死了他的父亲,这样就不会有人找到这里了,我抬头看着他,却发现他的眼底满是阴鸷和疯狂,我有些畏惧他,而他似乎被我瑟缩的模样刺激到了,我又一次回到了地下室里,这一次,他隔三差五才会想起来为我送来吃食,他欣赏的看着我匍匐在地狼吞虎咽的吃着干硬的面包然后蹲下/身来钳着我的下巴喃喃询问我他为什么会爱上我的模样总会在我的脑海里循环播放,那些缠绵的夜晚他不在温柔,偶尔他也会大发慈悲的打开禁锢着我的锁链然后看着我试图逃离,可每当我即将逃跑的时候又总会被他轻而易举的抓住,他说,他都是为了我好啊,我怎么可以畏惧他呢?是啊,他都是为了我好——摘自《玫瑰日记》

    我沿着她的脚步大步的走着,我是第二个最年轻的的魔咒师,可惜,第二远没有第一受人关注,她和斯内普的爱情越来越牢固了,暧昧的粉红色泡泡环绕着他们,他们是一对璧人,他们是人人艳羡的对象,他们相配极了,可我只想撕碎幸福的薄膜然后将她禁锢起来,我利用时间转换器学习了十二门课程,在五年级OWLs考试中拿到了十二个o,这无疑让我被伏地魔注意到了,他欣赏我的才能赞赏我的审时度势,他准许了我追随他并且告诉我,加入他们,我将拥有我想得到的一切,摧毁我所厌恶的一切。

    我别无所求,所要的也不过是一朵玫瑰罢了,六年级是枯燥的,她开始准备参加NEWTs考试了,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六年,或者是我单方面认识她的第六年,她却一次都没有见过我,在毕业舞会上,我第一次走向她,她看到我了,可她毫不停留的被斯内普牵着手离开了,在城堡的北塔楼上,我看到了绚烂的烟花和庞大的求婚,她欣然接受了,我猜她早就忘记了那个丽痕书店里的小男孩,我开始有些憎恨她了,当她毫不掩饰的站在烟花下和斯内普拥吻的时候,当那群聒噪的人起哄的时候,当她回眸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我的时候露出的那抹,怜悯的眼神,我不懂,为什么她留给我的总是那样的眼神。

    当一个女人陷入爱情的时候,往往也是她失去一切的时候,理智,聪明,机敏全都不复存在,我喝下了那杯加入了斯内普头发的复方汤剂,然后?然后我在她上离开霍格沃茨的火车之前把她叫住,我带着她悄无声息的移形幻影离开了,当她站在属于我的房子的地板上的时候似乎有一些迷茫,但她很快明了了,她质问我是谁,为什么把她骗到这里,打算做什么,不过,还是太晚了,一个昏昏倒地足以抑制住她的喋喋不休,我亲自帮她换下了衣服,她的衣服里有不少小玩意呢——看来她早就猜到了她会被人抓走?不过还好,我并不像那群蠢货那样,愚蠢的和她多费口舌,任她牵着鼻子走,给她逃生的机会。

    当她醒来的时候,我当着她的面摔碎了那个怀表,将那只凤凰尾羽烧成灰烬,然后折断了她的魔杖,这一天,我等了很久,准备了很久,在他们研究魔力增长药剂的时候我也在研究,只可惜我研究的是抑制魔力的药剂,我当然知道她会无杖无声魔法,所以我在这里设下了反幻影移形的魔咒,所以我趁着她昏睡过去强行给她灌了药剂,肉眼可见的,她慌张起来了,而我分外的享受着她此时的模样。

    看啊小玫瑰,我沿着你的足迹行走,最终却走向了与你截然相反的道路,这都是你的错,为什么你给了我一缕阳光却再也不愿意看我一眼?不过没关系,没关系,即使我们背道而驰,即使你从未留意过我看你的眼神,即使你的眼里只有那个混血,但,我总有办法将你禁锢在我身边不是吗?就像这样。

    当我举起魔杖指向她的头的时候,我知道我是兴奋的,只要一个小小的咒语,过往就会被彻底改写,从此以后,你的世界里将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

    那个天才麻瓜出身的女巫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只有我知道,我特意准备了一个门钥匙,每当夜晚来临,我都会通过门钥匙直接从霍格沃茨离开,然后回到她身边,看着她清明的眼睛我总是会回想起那个午后的丽痕书店,那时她也是这样望着我的,不过那时候是她举着书对我说,这本书对我更有帮助,而现在,则是我端着晚餐对她说,可以吃饭了。

    我给她编织了一个谎言,那也不算是谎言,伏地魔确实在找她,不过凤凰社的人也在找她不是吗?我掩藏了魔法的所有踪迹,让她无法记起她曾经属于一个充斥着魔法的世界,让她认为我们只是一对普通的情侣,我告诉她将她禁锢于此是因为我担心她出事,因为她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我告诉她我们是爱人,我深爱她,我不想她离我而去,一开始她是抗拒的,直到我送给了她一个日记本,看啊,当我是她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时候,即使防备心在强,她也总会想要紧紧地抓住我,她说她不喜欢黑暗,那我就故作为难的吊着她,直到吊足了胃口,然后在带着她从地下室搬出来,我给她舒适的房间,可口的餐食,我供养着她,正如她以往总是投向我的怜悯的眼神,这让我不至于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不过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她越来越依赖我了,我能意识到,但我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照常上学,回家,不过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呆在这里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直到毕业,那一天,我在古堡里呆了一天,她对于我说的,我们是恋人的身份已经基本上信以为真了,她不再抵抗我时不时的亲吻,甚至能坦然接受我的□□了,不得不说,这对我很受用,如果在我和她缠绵的时候,三年级的那个夜晚不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的话,如果睡梦中,她不曾呢喃出那个名字的话,她一如既往的适合绿色,我送了她许多绿色的裙子,可是当我看到她穿着我送她的裙子的时候我却总是想要将其撕碎,我说过吗?我痛恨绿色,尤其是穿着绿色的她,这提醒着我,她曾经属于过别人。

    那个夜晚,我为她留下了专属于我的烙印,我不在奢望她能将完整的自己奉献给我,我只要她留在这里,留在我身边。

    5.

    安静的古堡里第一次来了客人,当那个一头卷发的美艳女人找到我的时候我正蜷缩在角落里,即将入冬了,天气很冷,她冷嘲热讽着,她说,找了那么久的人原来一直藏在这里,她拿出了一根小木棍对着我念了什么,然后,钻心的疼痛让我蜷缩的更紧,我几乎认为我会死了,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而他及时赶到了,小巴蒂,他阻止了那个卷发女人的动作,他们似乎说了什么,可我已经听不进去了,冷汗顺着我的下巴滑落在地上,可我没力气擦拭了,隐约中好像有什么一闪而过了,可我抓不住,我抓不住——摘自《玫瑰日记》

    我的傻玫瑰,彻底的遗忘真的这么艰难吗?外面的战争愈演愈烈了,伏地魔的位置岌岌可危了,她曾经的爱人,那位魔药大师投身战斗了,我的父亲也在反抗着伏地魔,为什么要反抗呢,为什么要拒绝伏地魔的诏安呢,为什么,伏地魔渐渐地处于劣势了呢?

    如果伏地魔失败了,我的小玫瑰还会属于我吗?他们会慢慢找到这儿来,然后...

    我亲手杀死了我的父亲,然后成了通缉犯,我躲在这里,除了我和父亲,没人知道这个地方不是吗?我敏锐的察觉到,当她听到我亲口对她说,为了她,我杀死了我的父亲之后,她瑟缩了一下,怕我吗?为什么要怕我?我这么做不都是为了她吗?真讽刺啊——我又一次将她关进了地下室里,我发现我渐渐地迷恋上折磨她了,我热衷于看到她匍匐进泥土里,热衷于看她变得肮脏恐慌,热衷于看她试图逃离又毫无能力,开到靡丽随将腐烂的玫瑰远比盛开的玫瑰更加令人心动,我的艺术品变得更具魅力了,她就像是一个精致易碎的艺术品,即使被踩入泥里,也依旧令人着迷。

    我开始接到伏地魔交代的任务了,我没法再继续和她玩猫捉老鼠的小游戏了,没办法,只有把她关在地下室里我才能放心离开这座古堡,不过可惜的是,还是被人发现了她的踪迹,发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贝拉特里克斯那个蠢女人,不得不说,她虽然愚蠢,但她的第六感真的强,她竟然找到了地下室的入口,当我赶到的时候,她正在用下流的言语辱骂着露丝,一朵娇艳的玫瑰彻底腐烂了我站在角落里,凝视着这一抹颓废的美丽。我看着贝拉掏出魔杖对着她用了不可饶恕咒,我欣赏着她疼的在地上翻滚的模样,我倏地发现,她越痛苦,我越兴奋,不过我还是阻止了贝拉特里克斯,要是这个刺激太严重让她想起什么了就不好了,送走贝拉之后,我将她抱出了地下室,我一脸歉意的安抚着她对她说是我没有保护好她,然后伴随着兴奋的感觉,我们一夜翻云覆雨。

    6.

    这是他失联的第十天,当地下室的门被踹开的时候,我又一次看到了一双黑色的眼睛,那双眼睛更加熟悉,可我想不起来他是谁,他轻柔的抱着我从地下室离开了,我那时已经饿的不行了,但我还是透过这个男人的臂弯看到了小巴蒂,他也看着我,我沙哑着嗓子询问他‘为什么他被锁起来了,他也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然后要被藏起来吗?’而他只是轻柔的笑了笑,亦如在地下室里,送我日记本的那天的笑一样。——摘自《玫瑰日记》

    伏地魔失败了,我被抓紧了阿兹卡班,这是我被关进去的第十天,这一天,西里斯布莱克负责巡视阿兹卡班,我叫住了他,我对他说,想找他聊一聊,他原本不想理我的,直到我说出露丝伊万斯的名字,在那场大战中,我杀死了三个人,还亲手杀死了我的父亲,还囚禁了一个女孩整整一年多,我将面临摄魂怪的吻,可我不想,品尝过甘甜的人又怎么甘愿亲吻恶臭?我和他做了个交易,我告诉他露丝的位置,我的死亡方式由我自己来决定,他们商讨的很快,一群傲罗压着我带他们前往了古堡,斯内普也跟在队伍中,在得知了露丝的位置之后,已经沉稳老练了许多的斯内普慌张的跑了过去,我看着他抱着露丝走出来,路过我的时候,露丝拉住了我的衣角,她问我为什么被锁起来了,我说,我要为自己做错的事情负责。

    “能帮我一个忙吗?”看着她懵懂的表情,我询问道,她沉默的点点头,那群傲罗们都皱起眉头来,可我毫不在意,我对她说“拿起我的魔杖,然后在空中画个圈,念出阿瓦达索命。”

    她当然不知道只是什么咒语,她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我卑劣的害她失去了她所有的光环和记忆,卑劣的利用她的手得以解脱,为什么是解脱?因为在我和西里斯布莱克交流的时候,在我将我这一年多对露丝的所作所为报复性的给西里斯布莱克讲述了一边之后,他只是嫌恶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我说,背离信仰的圣教徒不配拥有圆满。

    不配吗?可我用着卑劣的手段得到过那朵玫瑰花不是吗?这样就够了,她将永远留下我的烙印,我始终都不理解西里斯布莱克的牺牲精神,那很愚蠢不是吗?看看吧,到了最后他什么也没得到,我的小玫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我对你的执拗来的比任何人都莫名其妙,来的也比任何人都分外疯狂,谁都无法理解我对你的情感为何汹涌波涛,包括你自己,当你回忆起一切的时候你是否会怨我怪我?亲爱的,这可不是我的问题,怪就怪在你明明向我投来了温暖的善意却又将同样的东西交给别人。

    我永远记得在书店里你的模样,越是记得清楚,越是想要得到,越是痛恨憎恶,斯内普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为什么?因为你不该让我体会到温暖与善意后又转身将这份温柔散播给每个人,我叫巴蒂克劳奇,是克劳奇家的独子,生下来的使命就是延续,我的父亲不爱我,我的母亲更爱我的父亲,我原以为我见到了太阳,如果那抹日光没有照耀在别人身上的话。最终,反派还是消灭了他的满腔爱意走向她的对立面。

    7.

    你是我烂在心头的枯刺藤,唇齿间吻的迷迭花香,深嵌入骨的铁烙印,艳丽乖张的野娇玫,爱你到痴拗,该怎么忘?如果我得不到,如果你注定不属于我,那么不如毁掉,你好,崭新的玫瑰花,欢迎你入住我的城堡。——1978年6月

    在无数个夜里,在你渐入梦境的时候,你的嘴里总是呢喃着一个名字——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你早就该遗忘了的人,我快疯了亲爱的小玫瑰,是我对你不够好吗,为什么潜意识里你所想的都是他?那就陷入沉寂,既然无法占据你的心,那就为你留下我的专属烙印吧——1979年7月

    暴戾又温柔,清醒且痴迷,乞讨过一个吻的秘密,只为我,信徒般的狂热忏悔,杀死我的那朵玫瑰终会在我的骨骼里开出了花来,对吗?——1979年11月

    要么救了我,要么杀死我,我被梅林标上了号,错就错在无可救药的痴拗于得到你,我对你说过吗,能死在你的手里,我万分荣幸。——这一刻

    我叫露丝,露丝伊万斯,他们告诉我,如果没有这场变故,我或许应该叫露丝斯内普,那是一个拥有一样深邃的黑眼睛的黑发男人,那个解开我的桎梏将我从地下室抱出去的男人——他叫西弗勒斯斯内普,这个名字隐隐的有些熟悉,但我记不清了,他们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可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的小巴蒂死了,死在了我的手里——摘自《玫瑰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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